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盐田区2024年保障性住房人脸识别系统技术服务。
(二)预算金额:27万元
采购需求:
1.硬件运营维护:对44套人脸识别门禁系统和5个实名身份核验智能门锁设备进行运营维护。人脸识别门禁系统分别为海安居一期1套,海安居二期1套,海美居1套,五十小区第5栋1套,唯冠宿舍楼6套,海苑居小区15套,海桐居小区19套。实名身份核验智能门锁设备为御景翠峰5套。
2.数据信息维护:提供2名技术服务人员开展保障房人脸识别系统管理维护工作。
(三)合同履行期限:运维管理期限为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质要求(由供应商作出承诺声明);
(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三)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作出承诺声明);
(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作出承诺声明);
(五)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作出承诺声明);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作出承诺声明)。
三、供应商提供采购文件主要内容(需盖公章)
(一)方案(含供应商基本情况介绍、管理平台运维服务内容及报价明细等)。
(二)供应商资质证明材料、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及联系方式。
(三)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符合资质要求的承诺函。
(六)符合项目服务要求的证明材料等。
四、评定方式
综合评分法。
五、公告期限
2024年10月11日至2024年10月14日。
六、供应商提交采购文件截止时间、评审时间和地点
(一)提交采购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4日
(二)采购文件提交方式:直接送达纸质文件。
(三)采购评审时间和地点:定于2024年10月14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在盐田区沙深路112号建工大厦1009室会议室进行项目评审。
七、本单位负责对项目的询问、质疑和投诉进行处理。
联系人:郑工
联系方式:0755-25365153
地址:盐田区沙深路112号建工大厦1009室。
八、评审评分规则
本项目根据投标人投标书报价、技术和服务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分,推荐总分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具体评审标准如下:
深圳市盐田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