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收到审计报告和整改通知后,我局针对报告发现问题进行了如下整改:
一、关于“未及时停发1名不再符合条件的人才住房补贴”
我局已协调人才所在企业退回多发补贴,该款项现已退回国库。下一步将加大信息核查力度,提高日常核查频次,及时核查处理相关不合格情况。
二、关于“部分保障房建设项目进度慢于计划或处于停工状态”
涉及4个项目,经过努力,目前已有3个项目竣工,未竣工的项目正在积极解决。
三、关于“个别公租房收购项目推进交付不及时,影响项目分配使用”
涉及海智云轩项目,已于2024年11月1日发布了《关于2024年度面向盐田区户籍在册轮候家庭配租公共租赁住房有关事项的通告》,承租人均已签约入住,完成供应任务。
四、关于“个别保障房项目配租工作启动不及时,分配进度慢”
我局将不断优化工作流程,实现公租房在筹集、建设、分配及管理各个环节之间的无缝衔接,加强保障房分配管理,及时启动分配工作。
五、关于“部分年度未统筹兼顾公租房和人才房房源比例,公租房在册轮候家庭等候时间偏长”
2024年度我区面向户籍轮候家庭配租房源496套,户籍轮候家庭配租房源比例高于人才住房。
六、关于“部分人才住房租金定价偏低”
涉及万科深南广场、招商开元中心两个项目,目前该两项目房源租金已按照《深圳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按照同期同区域同品质租赁住房市场参考租金的百分之六十确定,完成整改。
七、关于“部分租赁型保障房空置1年以上未发挥效益”
涉及28套空置1年以上的房源,均已完成签约入住。下一步将加强保障性住房的统筹分配,降低房源空置率,提升保障性住房的社会效应。
八、关于“个别在保家庭不再符合保障条件但未及时查处”
因系统数据更新不及时,未能及时获取到承租人死亡信息,目前已完成退房手续。
九、关于“部分租赁型保障房非本人居住,存在违规转借的情况”
涉及保障房4套,均已退房,已完成整改。
十、关于“部分定向配租单位未及时报备更新入住人信息”
已通知相关定向配租单位及时报备更新入住人员信息,相关单位均已提供更新后入住人信息,我局已强化对定向配租单位住房专员的业务培训,同时加强对定向配租单位的监督管理,督促其及时更新报备入住人员信息。
十一、关于“部分配租型保障房被登记为商事主体经营场所”
针对保障房被企业登记为商事主体经营场所的问题,已商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协助整改,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经按程序完成整改。同时,已建立住房保障部门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信息互通机制,通过加强部门间常态化协作,防止保障房被登记为商事主体经营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