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组织实施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高中教育工作,检查和指导中小学教育管理工作;负责中小学校学籍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义务教育免费资格审核工作;负责组织中小学实施国家、地方课程计划和教材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初中学生综合表现评价工作;负责研究制定我区特殊教育发展规划,指导开展特殊教育工作;指导中小学校体育、劳动、艺术、科技教育工作;负责学校学生体检、卫生防疫工作;指导中小学校德育工作;负责指导中小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负责指导学校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负责学校班主任队伍建设;指导全区中小学家校共育,综合实践活动、“双拥”和征兵工作;指导学校开展校园文化建设;指导协调学生体育、艺术、科技比赛和交流活动;负责研究制订区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规划;负责区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实训、招生、升学和就业工作;负责区内中小学的合作办学、国际教育交流合作工作,指导合作办学机构的教育教学改革,确保坚持正确办学方向。
基础教育科
发布日期:2025-02-11 浏览次数:-
(基础教育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