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政务和数据局、市农业农村局、深圳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战略和数字乡村发展战略,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决策部署,根据我省数字乡村建设试点工作安排,省政务和数据局与省农业农村厅共同开展试点遴选,编制了《广东省数字乡村建设试点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附件:广东省数字乡村建设试点方案
广东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11月9日
附件
广东省数字乡村建设试点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战略和数字乡村发展战略,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以下简称“百千万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推动乡村建设“一项任务、一个推进方案”的工作要求,现就数字乡村建设试点工作安排如下:
一、试点目标
试点探索具有区域特色的数字乡村发展路径,加快推动形成数字乡村可持续发展模式,实现农业生产智能化、农村管理数字化、农民服务精准化,显著提升农业全要素生产率和农村治理现代化水平。到2026年底,试点地区顺利完成数字乡村建设各项试点任务,数字基础设施全面升级和覆盖,涉农数据资源实现共享互通,乡村数字化应用场景持续涌现,形成一批符合广东实际、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模式,为全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试点范围
采取“贯穿式”试点的方式,选取的试点县(区)、试点镇(街道)、试点村,协同开展试点工作。非试点地区可参照本方案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一)区域综合型试点地区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赤石镇—大安村;
梅州市梅江区—三角镇—泮坑村;
中山市三乡镇—雍陌村;
茂名市高州市—云潭镇—读岗村。
(二)领域特色型试点地区
广州市海珠区—江海街道—红卫联社;
汕尾市海丰县—海城镇—总寮社区;
中山市古镇镇—古一村;
阳江市阳西县—程村镇—红光村;
肇庆市四会市—石狗镇—石狗村;
清远市英德市—西牛镇—塘面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