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诉举报方式
(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采用电话举报、来信来访等方式向本单位投诉、举报;
(二)多人投诉、举报的,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
二、投诉举报途径
(一)电话:0755-25228211(咨询)、0755-25228431(投诉举报)
(二)地址:深圳市盐田区行政中心劳动信访办
三、投诉举报受理范围
(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或其工作人员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投诉;
(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现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举报: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行为;
2.其他涉及本单位职责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投诉举报受理条件
(一)有被投诉、举报对象具体信息;
(二)明确说明违法行为及违法行为(现象、状态)发生的详细地点或部位;
(三)被投诉、举报的对象或违法行为发生在盐田区行政区域内;
(四)属于劳动事项。
五、投诉举报内容填写要求
(一)投诉人、举报人应当至少提供被投诉人、被举报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地址、具体行为线索等资料;
(二)投诉人、举报人投诉或举报违法行为应当实事求是,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不得诬陷、捏造事实。
六、注意事项
(一)投诉、举报主要内容应尽可能详细、准确;
(二)投诉、举报事项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的,投诉人、举报人在规定期限内向受理、办理机关的上级机关再提出同一投诉举报的,不予受理;
(三)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投诉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