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权利:
申请人享有知情权,实施机关应当将本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依据、条件、时限、流程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在窗口及网上公开;
申请人有权要求实施机关对公开内容予以说明、解释;
申请人在办理本行政许可事项过程中,享有咨询、办理进程查询、投诉的权利;
申请人对本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结果有异议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救济途径、方式和期限:
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部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38号窗口;深圳市盐田区深盐路2088号区行政中心区司法局政府法制科210室
电话:0755-12333;0755-25226221
网址:http://hrss.sz.gov.cn/ ;http://www.yantian.gov.cn/cn/zjyt/rdzt/zwzt/ygfy/
期限:对决定不服的,自行政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之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盐田区人民法院
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深盐路2088号
电话:0755-25228750、0755-25228778
网址:http://www.shenpan.gov.cn/
投诉电话:0755-82918158
投诉窗口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国际创新中心F座3层(深南大道1006号)福田区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咨询投诉台
期限:对决定不服的,自行政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之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