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我中心拟委托第三方协助开展统计数据采集审核工作,现将有关要求说明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深圳经济特区统计条例》等有关规定、国家统计局报表制度要求,开展以下工作。
(一)协助开展辖区“四上”企业(四上企业约900家、固投项目100个)一套表数据采集工作,敦促企业建立并完善电子统计台账、按时报送统计报表,审核报表数据。
负责各专业统计报表,含工业、能源、科技、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商业、服务业、劳动工资、行政事业单位等国家一套表、广东省统计网等所有联网直报“四上”企业数据的催报、审核、查询业务。
(二)协助开展规下样本企业(约100家)、临时性调查问卷的数据采集、审核、查询等工作。
负责主要行业生产经营情况调查、统计调查等各项一套表中的出现临时性调查问卷的催报、查询及审核,以及“四下”工业、服务业、商业、私营单位、建筑业、小微企业等调查表或问卷的收集、录入和审核。
(三)协助开展“四下转四上”企业达标入库工作;协助了解企业经营和项目投资动向,掌握盐田区企业迁入迁出、新注册成立企业情况。
负责统计平台的数据更新与维护,基本单位名录库维护、一套表单位变动、单位清查等;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入库纳统工作。
(四)为企业提供良好的统计服务,同时做好统计法制宣讲,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规定完善统计台账(包括统计资料的存档、保管、移交),协助做好统计违法行为查处等工作。
二、经费预算
项目费用按照项目单价及验收合格的实际委托单位数,据实结算。总预算控制在98万元以内。
三、项目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安排:
1.安排最少6名固定员工负责本项目的工作。
2.对本项目应设置AB角,A角为项目工作主要承担人,B角在A角缺位时及时替补A角,以及工作任务紧急时协助A角。
3.保障所安排的员工参加与本委托项目有关的统计业务培训,认真学习和掌握国家、广东省、深圳市统计部门制定的相关统计报表制度的要求。
4.对项目工作人员设置奖惩机制。
(二)催报初审:
1.对所负责企业单位必须在报表填报期限内逐一通知到位,确保企业知悉并按时保质,通过一套表网上填报方式,填报相关统计报表制度规定上报的所有报表,包括国家统计局在一套表系统临时增加的报表或问卷。
2.负责监督统计调查对象执行统计报表制度要求,指导统计调查对象填报统计报表,解答在填报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如用户安全证书下载、安装,登录、使用网上直报系统等问题。
3.负责按照设置的查询模板对企业填报的数据进行初步审核,必须与企业核实数据的准确性,如发现企业数据填报有误,务必敦促企业及时修改。当企业填报数据出现较大波动时,了解数据异常的原因以及企业相关经营、业务变动情况,按照专业要求将核实情况以台账的形式及时反馈,反馈时间分别为报表上报期中期及上报期结束后一天内。对市级及以上统计机构临时下发的查询文件,反馈时间按市级及上级统计机构要求的时间最少提前2小时。
4.汇总掌握每期各企业上报时间、配合程度等情况,建立企业信用等级库,不需提醒或催一次立刻上报的高度配合企业核定为一类企业,需催一次以上并按承诺时间上报的中度配合企业核定为二类企业,需要反复催报或更换统计员的核定为三类企业。等级库每月更新一次,要结合信用度对不同类型企业采取不同的催报方式和催报频率。
5.汇总掌握每月各企业动态信息,包括:企业统计员变更、企业关停并转、数据经常出问题的企业等各项信息,每月报表上报结束后3日内书面反馈给我中心相关专业人员。
6.每月对各专业企业总量10%的企业开展统计数据检查,确保所有企业每年至少抽查一次,每季度将数据检查情况书面反馈我中心相关专业人员。
7.按照国家、广东省、深圳市统计部门要求,协助企业建立统计数据电子台账,每半年对企业数据台账进行全面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书面反馈我中心相关专业人员。
(三)抽样调查:
1.对所负责的抽样调查样本,在报表期的季末一周内(不能提前)派发调查表,收集调查表后进行初审、评估,按一套表系统(或“四下”企业抽样调查联网直报系统)要求截止的时间提前两天完成录入、汇总、评估,如上级统计机构对调查方式及完成时限有要求变更,按上级统计机构的最新要求为准。其中规下服务业抽样调查完成方式及时间按上级统计机构要求为准,审核标准及工作内容依照第二条第2点催报初审执行。
2.负责对样本单位填报的数据进行真实性、准确性评估,如有数据波动大的样本,核实数据真实性,掌握波动原因,并做说明。
3.负责及时了解样本单位数据异常的原因及业务变动情况,按照专业要求将核实情况以台账的形式及时反馈给甲方,反馈时间分别为报表上报期中及上报期结束后一天内。对市级及以上统计机构下发的查询文件,反馈时间按市级及上级统计机构要求执行。
4.调查问卷需由调查对象签字(盖章)确认,乙方不能代替调查对象填报问卷。对于关停倒闭的样本单位,需及时告知甲方,并按上级统计机构的相关要求填好更换样本申请表,经批准后更换样本。未经上级统计机构批准不得私自更换调查样本。
5.调查催报和审核工作结束后5日内书面反馈调查中遇到的困难,数据变动较大的原因等。
6.每季度对各专业样本总量30%的单位开展统计数据检查,确保所有样本单位每年至少抽查一次,每半年将数据检查情况书面反馈我中心相关专业人员。
(四)统计入库:按国家统计局相关要求,在规定时期内将相关资料收集齐全、录入系统,成功入库数量以经国家统计局批准最后成功入库数为准。
(五)协助开展临时性调查、企业调研、统计法宣传等工作。
(六)按相关文件及各专业工作的规范要求,负责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本合同委托的工作,并对其可靠性、准确性及由此产生的结果负责。
四、供应商资格及要求
(一)符合采购相关条例中供应商资格规定,具有本项目经营范围;
(二)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无重大不良记录)和服务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三)提供的方案中需切实提出具体实施人员情况、工作流程、实施办法、保密措施、管理制度、奖惩措施等,特别是防止统计数据造假、弄虚作假等方面的举措。
五、项目期限
2025年6月至2026年6月,具体起始日期以合同签订日为准。
六、提交报价文件要求
如贵单位有意参与我中心本次项目采购,请在2025年6月10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以下资料或递交至深圳市盐田区文化馆7楼(扫描件需盖公章):
1.《报价方案》(含工作方式、内容及费用明细等);
2.贵公司(单位)资质证明材料及联系方式;
3.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6.符合资质要求的承诺函。
七、议标程序
由盐田区统计调查中心组成议标小组,对应标商投标报价、企业资质、项目实施方案、同类业绩经验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判,按得分高低,最终确定成交供应商。
咨询电话:0755-88171613
邮箱:tongji@yantian.gov.cn
八、评审评分规则
深圳市盐田区统计调查中心
2025年6月5日
(联系人:黄女士,联系电话:88171613,159866656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