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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盐田区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8MB2D24198H/2024-00059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盐田区卫生健康局 成文日期: 2024-07-08
名称: 盐田区卫生健康局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7-08
主题词: 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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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田区卫生健康局

发布日期:2024-07-08  浏览次数:-
(深圳市盐田区卫生健康局(以下简称卫生健康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深圳市盐田区红十字会(以下简称区红十字会)、深圳市盐田区计划生育协会(以下简称区计生协会)设在区卫生健康局。)

    机构名称:盐田区卫生健康局

  地址:盐田区工青妇活动中心10楼

  邮编: 518081

  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时、下午2:00-6:00时(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755-25228513

    机构概况

       深圳市盐田区卫生健康局(以下简称卫生健康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深圳市盐田区红十字会(以下简称区红十字会)、深圳市盐田区计划生育协会(以下简称区计生协会)设在区卫生健康局。

  区卫生健康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按照区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落实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重大疾病防治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组织实施免疫规划。统筹协调卫生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并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推进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建立健全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应急救治、卫生监督、计划生育等服务网络。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七)负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的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组织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指导区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九)拟订基层卫生健康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推进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完善基层卫生健康服务功能。

  (十)负责全区干部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保障工作。

  (十一)拟订全区中医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中医药的继承、创新和中西医结合工作,统筹协调中西医发展。

  (十二)参与卫生健康工作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对外宣传、援外工作,参与港澳台地区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开展继续医学教育。

  (十三)研究拟订全区卫生健康人才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高素质专业化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

  (十四)负责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安全生产事故有关的卫生应急处置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区红十字会是协助区政府开展卫生救护、无偿献血、救灾备灾及其他人道主义救援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主要职能是:

  (一)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负责制定区红十字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开展初级卫生救护培训,普及卫生救护和防病知识。

  (三)组织和推动全区遗体(器官)捐献、无偿献血工作。

  (四)组织开展红十字青少年活动。

  (五)开展备灾救灾工作,在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协调组织对伤病人员的救护。

  (六)负责本区红十字会的会员登记、会费收缴和管理工作。

  (七)组织开展人道主义的募捐活动,接受组织和个人捐赠的款物,参加人道主义救援工作。

  (八)宣传国际红十字会的基本原则。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区计生协会是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的群团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育龄群众和计划生育家庭的桥梁和纽带,是协助政府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与家庭和谐幸福的重要力量。主要职能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计划生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协助政府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二)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倡导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和健康的生活方式。

  (三)做强生育关怀行动品牌,加强与其他组织的合作,更好地服务于广大育龄群众和计划生育家庭。

  (四)推动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动员、引导会员和群众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

  (五)增强自身科学发展能力,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

  (六)加强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和阵地建设,为计划生育协会事业发展提供保障。

  (七)深化与港澳台地区相关组织的联系,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

  (八)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区卫生健康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文电、机要、档案、保密、信访、后勤、重要接待、行政绩效、督查督办、综合会务、政务公开、政务信息、值班管理等工作。负责重要文稿起草,统筹拟定卫生健康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及发展规划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工会、妇联、统战、侨务等工作。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宣传活动,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新闻和信息发布、舆情监测与应对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决定、决议,承担卫生健康行业党组织建设、发展党员、党员管理教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统筹全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文化建设、政风行风建设等工作。统筹局机关统计工作。统筹协调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及突发事件处置、综治维稳、安全生产等工作。统筹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负责卫生健康事业经费管理、基本建设项目申报和管理、政府投资项目申报和管理、政府采购项目审核、机关财务报账、直属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内部控制等工作。统筹协调依法行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提案议案办理、对口扶贫、卫生信息化建设等综合性工作。

  (二)人事科(干部保健科)。负责拟订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的考试报名、材料申报和职称聘任管理工作。负责医师、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报名和材料申报工作。负责机关和统筹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调配、工资福利、干部任免、职称聘任、考核、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出国(境)管理及外事证件办理、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统筹干部年度学习、培训工作。负责干部保健工作的日常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局团委日常工作。

  (三)医政医管科(中医科)。负责医疗卫生机构从业人员和医疗技术的准入管理工作及医疗业务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指导查处医疗违法行为。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医联体建设工作。指导医疗风险防范、医疗争议和医疗纠纷处理等工作。组织公立医院开展国家、省、市级的公立医院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工作。统筹公立医院机构药物使用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对口联系药品监管部门。统筹适宜技术推广工作。统筹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组织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公共卫生医师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统筹指导医学科研课题申报立项、学术交流和成果推广工作。统筹指导医学重点学科和“三名工程”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急救工作。负责协调重大活动、大型会议等的医疗保障工作。负责辖区医疗卫生健康统计工作。统筹规划区属公立医疗卫生单位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外出进修培训工作。指导区医学会等学术组织建设发展和学术交流合作等工作。统筹人口死亡证明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禁毒、征兵、殡葬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中医医疗、保健、预防、康复、护理及临床用药等政策、规范、标准。指导非中医医疗机构的中医业务。推进中西医结合,推进中医药传承与创新发展。

  (四)公共卫生科。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公共卫生管理的综合协调。负责拟订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交流。负责组织实施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学校卫生以及放射卫生、传染病防治等卫生监督管理。拟订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承担结核病控制、艾滋病防治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的管理和协调职能。拟订妇幼卫生健康政策,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五)基层健康科。负责拟订基层卫生健康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等相关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基层卫生健康发展规划,健全基层卫生健康服务网络,完善基层卫生健康服务功能。组织推进基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监督指导社区健康服务机构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推进基层全科医生体系建设。

  (六)家庭发展科。贯彻落实生育政策,承担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人口文化和生育文明建设。负责拟定全区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并组织实施监督考核工作,推进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网络建设。监督指导计划生育政策和法规的执行,负责计划生育执法工作,负责监督指导基层实施生育登记和再生育审批工作,组织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病残儿医学鉴定初审等工作。负责计划生育统计、数据分析和信息化工作。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承担计划生育药具管理。贯彻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推进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承担区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区爱卫办:主要职责是:承担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爱国卫生工作,督促、检查爱国卫生工作落实情况。组织开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等工作。承担区控制吸烟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组织规划与协调全民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和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