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15日,盐田区政府物业管理中心印发了《盐田区政府社区配套和公共服务用房监督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为此,区物管中心主要负责人就《细则》进行了解读。
问:《细则》制定的背景和目标是什么?
答:《细则》是根据《深圳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关于印发深圳市社区配套和公共服务用房清理移交工作方案的通知》《深圳市盐田区政府物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文件要求,结合本区实际所制定的,目的是为了规范社区配套和公共服务用房的规划、建设、接收、使用和监督检查等工作。
问:《细则》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一是明确社区配套物业管理单位及相关单位的职责。二是明确社区配套物业的规划建设标准以及对规划建设进行审核的工作流程。三是明确区物管中心对社区配套物业进行统一接收、登记、管理工作以及对社区配套物业规划验收和初始登记审核的程序。四是明确区物管中心负责指导、监督社区配套物业的管理和使用。
问:如何有效防范违反《细则》行为的发生?
答:一是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规范和技术标准以及区政府有关规定规划社区配套物业。二是区物管中心要对社区配套物业的规划建设方案、施工图纸、社区配套物业指标依据相关标准要求并结合使用单位的意见进行仔细审核。三是要加强区物管中心对使用社区配套物业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四是对违反《细则》规定的单位或者个人,由区物管中心责令整改,并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