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发改环资〔2024〕1104号)以及《深圳市住宅装修改造物品和材料购置补贴活动实施指引》文件要求。经申领人申请,街道办事处受理、审核,现将符合条件申领人予以公示,具体信息详见附件。
一、公示期
公示期为3个自然日,自2024年10月17日起至2024年10月20日止。
二、 公示地点
(一)盐田区人民政府网站盐田街道信息公开页面
(二)申领人所在小区物业管理处公示栏
三、联系方式
地址:盐田区盐田街道东海四街2号
电话:0755-25227078
特别说明: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向盐田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提出书面意见。
附件:盐田区盐田街道住宅装修改造物品和材料购置补贴申请人公示信息表(第一批)
深圳市盐田区盐田街道办事处
2024年10月1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