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盐田区总工会
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海景二路1088号工青妇活动中心8楼
咨询投诉渠道:电话,网上信访等方式。
邮编:518081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联系方式:0755-22320264
监督投诉电话:0755-25226615
区总工会是在区委领导下由职工自愿结合的代表工人阶级利益的人民团体,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其基本职能是:
1.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有关工会工作的指示,根据区委和上级工会的要求,制定区总工会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依照《中国工会章程》开展工作。
2.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加强源头参与,通过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协调劳动关系,参与劳动争议的调解、仲裁。维护女职工的合法特殊权益。
3.参与职工工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卫生监督和劳动保险等直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工作。
4.做好职工队伍的教育和素质提高工作,畅通职工群众受教育培训渠道,维护职工的学习权和发展权,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素质。组织开展职工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加强职工文化建设,最大限度地满足职工不同层次的精神文化需求。
5.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和技术协作活动,动员职工投身于建设与改革事业,做好评先工作和劳动模范管理服务工作。
6.代表职工参政议政,指导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7.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做好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密切联系职工,听取和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关心职工生活,帮助职工解决困难,切实为职工服务。
8.依法规范工会组织建设,不断提高工会组织的组建率和会员入会率,认真开展建家活动,加强对基层工会的分类指导和服务,探索完善基层工会发挥作用的机制和手段,不断增强我区工会组织的活力。
9.承担工会的外事活动,发展同兄弟工会组织的友好关系。
10.负责管理工会经费,保护工会财产。
11.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