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发展群众体育的意见》(国办发〔2020〕36号)“推广委托运营,鼓励将公共体育场馆预订、赛事信息发布、经营服务统计等工作委托社会力量承担,提高运营效率”的要求,现对盐田区东海运动公园足球场对外出租进行公开招标,相关情况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盐田区东海运动公园足球场(2024-2027)对外出租招标项目
(二)招标单位:深圳市盐田区体育发展服务中心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运营方式:对外出租
(五)运营期限:三年
(六)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二、项目概况
东海运动公园足球场坐落于盐田区盐田街道,东邻东海四街,北接洪安二街,场地建筑面积11025平方米,包括一片足球场及管理用房。具体位置:盐田区东海四街与洪安二街交汇处。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等扫描件,原件备查);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作出承诺声明);
(四)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作出承诺声明);
(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作出承诺声明);
(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作出承诺声明);
(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作出承诺声明)。
(八)提供场地现状知情同意书及场地维护承诺(由供应商做出承诺声明)
三、项目需求
(一)满足辖区内赛事活动的需求。为广大市民提供更专业的活动场地,同时提供免费或者低收费的足球公益培训项目,促进足球运动在基层的普及和发展。
(二)全力开展青少年业余训练。提供区青少年足球队的训练场地,同时开设专业的青少年培训,针对不同年龄段和水平设立不同的足球培训课程,并通过专业的教练团队提供高质量的培训服务。
(三)开展“体教融合”相关工作。与周边学校建立联系,提供足球场地和培训资源,支持校园足球运动的开展,吸引更多青少年参与,建立自己的青少年足球梯队,并通过赛事参与和培训计划提升梯队水平,培养更多优秀的足球人才。
(四)维护场地设施设备。全面做好盐田区东海运动公园足球场运营期间场地设施维护和安全生产相关工作,并做好运营期结束后设施设备的交付工作。
(五)探索新的业态,以最大化的场地利用率。
四、提交材料
根据盐田区东海运动公园足球场评分表提供相关材料。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方式
截止时间:2024年4月30日18点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方式:纸质文件(加盖公章,不少于5份)邮寄至深圳市盐田区海涛路19号沙头角体育馆二楼 宋小姐收,联系电话:0755-25557055。电子版文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412775209@qq.com。
附件:1.盐田区东海运动公园足球场(2024-2027)对外出租公开招标评分表
2.场地现状知情承诺书
3.场地维护承诺函
深圳市盐田区体育发展服务中心
2024年4月2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