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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

矿泉水瓶不宜重复用

来源:发布时间:2015-08-13

  一般矿泉水瓶用PET(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塑料制成,含有潜在致癌物乙基己基胺,用一次是安全的,如重复使用,就有致癌危险。
  每个矿泉水瓶底部都有一个带箭头的三角形标志,里面的数字愈大愈安全,假若数字在5或以上,就可以循环再用;小于5甚至没有数字的,请勿再利用或加热使用。一般矿泉水瓶子底部标志1,因此不能放在汽车内晒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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