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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

医疗保健机构申请从事助产技术服务、终止妊娠手术和结扎手术许可需要提交哪些条件?

来源:发布时间:2016-04-14

  (一)申请《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应提交下列材料:

  1.拟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终止妊娠手术、结扎手术和婚前医学检查《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申请书》(原件2份);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1份,验原件);

  3.从事助产技术服务人员(含医师和助产士)、终止妊娠手术、结扎手术和婚前医学检查人员的执业证书、毕业证书、职称证书、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各1份,加盖申请单位公章,验原件);

  4.申请助产技术服务的医疗机构,应提交卫生行政部门产科筹建批准文件(复印件1份)。

  (二)变更《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应提交下列材料:

  1.《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变更)申请书》(原件2份);

  2.《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正本及副本(原件);

  3.已变更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4.变更机构名称、地址或法定代表人的,还应提交市卫生行政部门同意变更的批准文件复印件1份。

  (三)换发《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应提交下列材料:

  1.《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申请书》(原件2份);

  2.《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正本及副本(原件);

  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1份;

  4.从事助产技术服务人员(含医师和助产士)、终止妊娠手术、结扎手术和婚前医学检查人员的执业证书、毕业证书、职称证书、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各1份,加盖申请单位公章,验原件)。

  (四)补办《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应提交下列材料:

  1.《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补办)申请书》(原件2份);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破损的,除提交上述2项材料外,还需提交《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原件)及破损原因说明(加盖单位公章)。

  (五)注销《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应提交下列材料:

  1.《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注销)申请书》(原件2份);

  2.《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正本及副本(原件);

  3.注销申请(加盖单位公章);

  4.申请单位经办人应提交企业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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