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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10-29
答:需准备下列材料:
1.个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本市居住证、通行证或护照);
2.本人缴交社保的相关纸质证明(社保清单,可自行在网上打印);
3.相关岗位从业资质证明;
4.当前有效劳动合同。
以上材料均需验原件交复印件,由所在幼儿园加盖公章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核本辖区所有幼儿园保教人员的申报材料,市教育局复核市国资委所属幼儿园保教人员的申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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