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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10-03
1. 学生、家长户口本复印件(全本)、居住证复印件;
2. 在深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复印件,或者由街道办出租屋租赁所出具的租房合同(单独与房东签订的无效);
3. 家长在深购买的社保卡复印件或者营业执照复印件;
4. 由现居住地街道办计生部门出具的《入学证明》;
5. 原户口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就读联系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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