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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5-26
民办普高在第二次录取结束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由市教育局统一安排在划线录取后进行补录。被民办普高划线录取的考生应在录取结果公布后一周内到校报到,各校根据报到情况合理确定补录计划并报市教育局审核批准,补录计划向社会公布。补录对象为已参加我市中考未被录取并达到补录控制线的考生,符合我市划线录取资格的考生在同等情况下优先进行补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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