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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

关于2016年非深户儿童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秋季入学资料准备工作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5-01-20

盐田区辖区居民:

  近年来,随着义务教育免费、幼儿成长补贴及异地高考等政策的实施,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位日益趋紧。按照《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深圳市关于加强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及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深府〔2005〕125号)要求,凡拟申请我市学位的非深户儿童,其父母需在深连续居住一年以上。

  从2016年秋季招生开始,我区将严格执行“父母在深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规定。非深户儿童申请2016年盐田区小一或初一秋季学位,需提供的学位申请资料与往年有以下两点不同:

  (一)截至2016年网上申请学位的第一天,其父母需至少提前12个月办理合法房屋租赁证明,租赁期限至少1年。若2016年秋季入学网上报名开始时间为2016年4月1日,则需要提交2015年4月1日(以发证日期为准)以前办理的学区有效租赁凭证,租期最短至2016年3月31日。同时要确保租赁合同在资料核验期间(一般在4-6月间)处于未过期的状态,若租期已到,则需要续签,确保双免资格审核能顺利通过。自有产权房的购房时间暂不受限,但有关购房手续需要在网上报名的第一天前办好。

  (二)以2016年网上申请学位的第一天为截点,申请人父母一方需提供在深居住满1年的居住证。若申请人父母双方为深户或一方为深户,则无在深居住时长限制。

  特此通告。

  盐田区教育局

  2015年1月20日

  回   执

  (此联幼儿园/学校留存备查)

  幼儿园/学校:               班级:              幼儿/学生姓名:

  盐田区教育局于2015年1月20日印发的《关于2016年非深户儿童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秋季入学资料准备工作的通告》中的内容我已清楚阅知。

  家长签名:                   签名时间:2015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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