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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

深盐教〔2013〕3号关于2012-2013学年放寒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1-09

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广东省2012-2013学年度全日制中小学校历》和深圳市教育局《关于2012-2013学年度放寒假的通知》,结合我区具体情况,现将2012-2013学年度放寒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寒假和开学时间

  初中、小学寒假起始时间为2013年1月20日,2013年2月20日结束;2月21日开学、上课。

  高中寒假起始时间为2013年1月27日,2013年2月17日结束;2月18日开学、上课。

  行政人员到校时间:高中学校行政领导2月16日上午上班,初中和小学行政领导2月17日上午上班,区教育局2月18日下午(暂定)召开校长会议,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师生到校时间:高中教职员工2月17日上午返校上班,学生2月17日报到;初中和小学教职员工2月19日上午返校上班,学生2月19-20日报到。

  幼儿园参照小学安排执行。

  二、学期结束的工作要求

  (一)各学校要按照《广东省2012-2013学年度全日制中小学校历》规定,认真做好期末的复习考试工作,做好学期工作总结。

  (二)寒假期间,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必须保证学生的正常休息,不得以任何理由给学生补课或上新课,增加学生负担,也不得擅自提前放假和开学。各校要合理安排假期教师休息,做好适当的培训工作,让教师能充分利用假期,休息、调整身心和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各学校在放假期间可布置适量作业,指导学生劳逸结合,安排好假期生活。

  (三)规范实施寒假期间师生活动管理和校园常规管理。各校可根据自身实际,有针对性地组织师生开展各种社会实践活动,加强学生的公民素养和综合素质的培养。学校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必须规范履行申报程序,并按《深圳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中的相关规定,以“安全第一,防范为主”为原则切实做好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同时,各校要明确寒假期间的校园常规管理保障措施,确保管理运作、值班值守、应急响应等各项机制协调有序、完整有效,切实做到“责任到人,落实到事”。各校应加强责任机制的贯彻实施,保证寒假期间“师生活动安全文明”、“校园管理规范有序”。

  (四)科学系统地安排好假期主题教育活动,积极拓展校内外协作教育平台。

  1.各学校应切实做好寒假期间学生教育、学习、生活等各项工作的安排部署,制定本校的《寒假期间学习生活指导手册》并以“致家长的一封信”的形式下发至每一个家庭,明确家长在假期间对学生的监护责任和内容,指导和帮助家长加强假期中的家庭教育、学习指导、生活关注、安全防范和能力培养,不断增强家校协作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针对寒假期间的法制安全和节庆文化教育重点,我局协同盐田区委党校、沙头角和海山街道社区教育学院、盐田社工中心联合开展“平安辞旧岁,感恩迎新春”盐田区中小学寒假生活促进行动暨感恩传递温暖活动,届时将在田东中学举行活动首场式暨“关注安全,感恩社会”寒假倡议活动(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各中小学应结合本次活动积极开展法制安全、公民素养、传统文化、感恩体验等主题教育活动,利用散学典礼联系法制副校长、治安辅导员、消防辅导员、德育辅导员、辖区“五老”人士等人员开展一次专题讲座或集体教育活动,对全体学生进行预防违法犯罪、防意外伤害事故、防社会治安伤害事件、防冬春季传染病以及公民素养培育等内容的教育。

  3.结合“关爱行动”开展“贺卡送祝福,春联传真情”感恩传递温暖活动。各校应积极拓展校内教育的社会延伸,充分整合并发挥好社区组织和社会工作者的教育力量,一方面,组织师生制作新年贺卡,书写新春贺联,并结合“万封贺卡送警察”、“心灵关爱社区行”等传统活动开展校内外实践体验活动;另一方面,通过社区教育学院的“企业职工文化迎新”活动,选送一批贺卡和春联,通过社区教育平台将师生的新春祝福和感恩真情传递到长期建设盐田的外来务工人员当中,增强学校教育的社会影响力和辐射力。

  (五)切实做好学年度教育教学总结交流工作,提早着手部署安排新学年工作计划和任务。寒假前,各校应提早着手完成本学年度的工作总结和资料整理各项工作,并通过组织开展交流讨论、论坛沙龙、课题研究、问题反思、专项培训等活动,有效总结工作经验,切实提升管理效率,广泛凝聚师生向心力,形成阶段总结、逐步提高的良性循环。此外,各校要把握好新学年的开局先机,结合我局部署的“骨干名优班主任培养计划及区级名班主任工作室实施计划”、“第五批省、市级德育绩效评估”、“素质教育特色学校创建”、“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等专项工作,以及“3.18警示日”、“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学雷锋活动月”、“行为规范教育月”、“毒品预防教育宣传月”等主题教育活动,制定本校的新学期工作计划,做到“提早计划、整体部署、精细落实、突出实效”。

  (六)各幼儿园要在寒假前切实做好核准办学规模、核准收费标准、核准人员配备等规范化管理的总结和报备工作,严格贯彻落实规范化要求。同时,各园应切实做好假期间的隐患排查、值班值守、定期巡查、维修维护、应急响应等常规管理工作,并完善收费调整、退费管理、放假安排、开学报到、插班入园等服务性工作,不断提高教育服务意识和水平。拟于假期间开办留园班的幼儿园,要及时通知家长,并报我局教育科备案。

  三、寒假和春节期间学校安全工作要求

  (一)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放寒假前,要对校园及周边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对实验室、宿舍、食堂、图书馆、阅览室、计算机房等人员集中场所和燃气、供电、消防等设施设备,以及校内在建工地等重点区域进行隐患排查,确保不留管理盲区和安全隐患。

  (二)开展安全宣传教育。结合冬季易发事故类型和特点,在寒假前以预防煤气中毒、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防不法分子伤害、远离毒品、文明上网、文明过节为内容,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全面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

(三)做好假期值班安排。各校(园)要提前安排好寒假值班工作,学校领导要带班并确保手机全天畅通,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随时掌握学校动态,一旦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要迅速果断处置,并及时报告我局,不得隐瞒不报或迟报、漏报、谎报。

  (四)做好假期校园安全工作。各校(园)要严格假期校园管理和治安防范,加强校园值守和巡查,严格控制闲散人员进入校园。对假期校内施工人员和外来人员要加强管理,防止引发安全事故。加强校内网络监控,明确假期网络安全责任人,放假期间校园网应用减少的学校,可临时关闭网站服务器、交换机等网络设备。

  各校工作总结和计划、寒假值班安排表,请在1月17日前报局办公室及相关科室。

  特此通知。

  2013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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