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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

关于延长盐田区部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位申请租住时长的温馨提示

发布时间:2023-11-20

尊敬的家长:

  您好!为全力推动盐田区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引导家长合理选择申报学校,保障辖区适龄儿童、少年的入读权益,结合盐田区的实际情况,拟从2024年秋季起,延长部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位申请的租住时长,具体要求如下:

  一、自2024年秋季起,非自有产权申请人申请盐田区外国语小学海涛分校、深圳市高级中学盐田学校或盐田区山海学校(暂定名)的,截至学位申请当年的4月15日,在学区内租房需满2年,方可申请。租住起始时间以房屋租赁凭证的签发时间或居住登记信息的首次录入时间为准。

  二、租房不满2年的学位申请人,属深圳市高级中学盐田学校大学区或盐田区山海学校大学区的,可申请本大学区内其他学校;属盐田区外国语小学海涛分校学区的,由区教育局视学位情况进行安排或调剂。

  三、若因实行租房需满2年的政策,出现招生计划未完成的情况,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或调整。

  四、自本提示发布之日起,已在三校所在学区内登记居住、租房不满2年的,按原招生政策规定执行。

盐田区教育局

2023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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