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盐田区科技创新局发布时间:2023-02-03
根据《深圳市概念验证中心和中小试基地资助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以下程序对受理的中小试基地项目进行认定资助:
(一)根据中小试基地年度认定资助申请指南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现场考察和专项审计。
(二)综合专家评审、现场考察和专项审计的情况,按资助原则、标准,择优确定中小试基地资助名单及资助金额。
(三)拟资助名单及金额面向社会公示10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经核查异议不成立的,下达资助计划,拨付资助资金;公示期经核查异议成立的,由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重新审核并予以公布。
(四)获得认定资助的中小试基地统一命名为“深圳市XX中小试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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