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深圳市盐田区科技创新局发布时间:2023-07-20
根据《深圳市科技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第七条,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采取措施完善专家库。专家入库主要采取主动邀请、公开征集和共建共享三种方式:
(一)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评审工作需要,主动邀请符合条件的专家,经专家本人同意后直接入库;
(二)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公开发布征集深圳市专家库专家信息的通知或公告,常年受理入库申请。符合条件的专家可由本人申请、单位审核,填写专家信息登记表,经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信息校验审定后入库;
(三)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可以通过与国内外各类专家库建设方签订协议的方式,按照协作共建共享的原则,经专家本人同意后,将符合条件的专家吸纳入库;市、区各有关部门需要利用专家库的,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提供相应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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