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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

盐田区贯彻落实《深圳市促进创客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实施方案

来源:发布时间:2017-04-28

  

  为推动我区创客快速健康发展,根据《深圳市促进创客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深府函〔2015〕165 号)、《深圳市关于促进创客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深府〔2015〕46 号),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紧紧围绕深圳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坚持“政府引领、企业主导、市场运作、大众参与”,积极完善创客空间,大力培育创客文化,释放创新创业活力,推动我区创客科学发展。

  二、总体目标

  面向创客发展需求,通过围绕依托并服务于优势产业,结合创客进校园、创客进社区总体部署,拓展创客空间,打造创客品牌,培育创客文化,夯实创客发展基础,完善创客发展生态链,全方位推动创客发展,为我区经济建设主动适应新常态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社会建设创新服务模式提质增效注入新活力。

  ——建成一批低成本、开放式、便利化的创客空间载体;

  ——汇聚一批思想活跃、创意丰富的创客人才;

  ——营造一种创客教育普及深入,创客精神发扬光大的城区文化;

  ——形成一套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机制灵活的创客服务体系。

  三、重点任务

  结合盐田实际,按照“政府引领、企业主导、市场运作、大众参与”的原则,突出“创客融合产业、创客进社区、创客进校园”三大重点,三年内重点推进以下创客空间和创客品牌活动建设。

  (一)创客融合产业。

  1.深圳东部E 港创客创业基地:依托盐田国际创意港这一国家电商广告产业示范基地以及深圳市科技型企业孵化载体,通过E 港在线,为创业者、企业和园区搭建线上网站和线下基地相结合的创业、融资及展示自我的虚拟+实体园区联盟平台。(责任单位:区经促局)

  2.珠宝创意互动空间:依托周大福“深圳镶嵌类珠宝创意设计工程实验室”,围绕珠宝行业关键技术发展需要,不断提升研发能力,积极开展专业的对外技术服务,凝聚培育黄金珠宝创意设计、产业技术创新型人才。(责任单位:区经促局)

  3.国家珠宝文化创意产业基地:依托“国土资源部珠宝首饰玉石管理中心”、粤豪公司、深圳市金银珠宝创意产业协会,综合运用科技、信息、文化、金融、法律等元素,打造珠宝领域中集生产研发、文化创意、金融服务于一体的第三方、平台式、专业化的服务基地。(责任单位:区经促局)

  4.华大创·享·空间:依托华大基因学院,通过开展“聚合酶”、“妙思荟”、“乐工坊”、“天工社”、“创学堂”等活动发掘和吸引创客,为创客提供实现创新想法的平台和工具。空间将提供特色生物创客项目,吸引学生和公众参与创新活动,深入了解基因科技,并定期举办青少年夏令营、生命科学科研体验以及生物科技竞赛等活动,培养学生创客意识。(责任单位:区经促局)

  5.好心情创客空间:依托畅想飞扬网络科技公司开发的基于云计算的手机心情页面建设平台,提供大量模板供创客进行设计。创客不需要学习专业代码,就可以用最简单的方法创造一个优美专业的心情页面并在平台上将创意进行源源不断的分享互动,甚至进行销售,获得盈利。(责任单位:区经促局)

  6.东部华侨城创意集市:依托东部华侨城旅游景区特色,开发出特色旅游纪念品,利用景区各销售网点以及创意集市等,让创客进行现场展示销售,带动消费。(责任单位:区经促局)

  7.“设想未来”全国大学生珠宝创意设计大赛:依托周大福强大的品牌影响力,通过每年举办“设想未来全国大学生珠宝创意设计大赛”,挖掘具有优秀潜能的首饰设计人才,为珠宝行业培养、聚集、输送年轻、高层次、高质量的工业设计人才,为新晋的珠宝设计师打造一个梦想的舞台。(责任单位:区经促局)

  8.深圳旅游产品创意设计节:通过宣传征集特色旅游创意设计产品,对创客的旅游创意设计商品进行集中展示,并为创客和旅游企业搭建交流合作平台。(责任单位:区经促局)

  以上重点推进项目为动态调整的创客项目,后续将根据辖区创客发展情况及时进行补充和更新。

  (二)创客进社区。

  1.建立社区创客活动室。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创办创客空间,为小区居民、创客群体提供场地、工具、创意交流分享等综合服务,将创客活动室打造成为服务社区的科普中心和实践基地。(责任单位:各街道办)

  2.打造创客活动品牌。结合每年创客周活动,举办形式多样的科普宣传活动。如专场讲座、知识竞赛、现场咨询、展板展示、组织创客成果分享交流等,推动社区创客建设,提升居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和社区科学氛围。(责任单位:各街道办)

  (三)创客进校园。

  1.创办盐田少年工作坊。推进我区科技、制作、艺术等各类少年工作坊建设,提升在校学生的动手实践能力,培养学生创新意识。选点创办“盐田少年创客工作坊”,搭建分享创意、动手实践的少年创客空间,引导学生通过行动和实践发现问题和需求,并尝试找到解决方案,提升盐田学生的综合素养。(主办单位:区教育局;协办单位:区科协)

  2.打造创客活动品牌。进一步建设和完善“盐田区中小学生科技节”,将其打造成为我区中小学“学科学、爱科学、用科学”的助推器。开展“创客导师进校园”盐田科技沙龙和讲座活动,为学生提供开拓视野,了解最新科技前沿的机会;充分利用区域高科技企业资源优势,开展“基因科技夏令营”活动,搭建学生深入高科技企业交流学习的平台。(主办单位:区教育局;协办单位:区科协)

  四、扶持措施

  (一)建立完善创客空间。

  1.支持各类机构建设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创客空间。经审核认定,对新建创客、改造提升创客软硬件设施项目,予以不超过实际投入额50%的资助,最高100 万元;引进国际创客实验室的,予以不超过项目实际投入额50%的资助,单个项目最高200 万元。

  2.获得市认定并扶持的创客空间及项目,按照不高于50%的标准予以配套资助,配套总额不超过第1 条之规定。

  3.支持创客空间减免租金为创客提供创新创业场所,完善软件、硬件设施,提升服务功能和服务能力。对于符合条件的单个创客空间予以按不超过实际发生额50%的资助,最高100 万元。

  4.创客空间用地纳入我区新型产业用地范畴,在全区产业用地供应计划中优先安排,区政府产权的创新型产业用房优先用于创客空间的建设发展。

  (二)培育创客人才队伍。

  5.支持创客、创客团队在盐田发展。获得市资金支持的创客个人、创客团队项目,按照不高于市里资助资金的50%、最高20万元的资金予以配套资助。对参加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竞赛优胜者,按我区人才引进相关规定办理入户,对其在我区实施竞赛优胜项目或者创办企业予以最高50 万元资助,并可优先入驻创新型产业用房。

  6.鼓励技工院校、中小学、社区建设创客实践室,开设各类创客教育课程,推广创客教育。对符合条件的创客实践室或工作坊予以不超过项目实际投入额50%的资助,最高20 万元。

  7.创客人才按照《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的规定享受相关惠政策。

  (三)强化创客公共服务。

  8.支持各类机构充分应用互联网技术,线上与线下、孵化与投资相结合,构建开放式的创新创业综合服务平台。对符合条件的服务平台予以不超过实际投入额50%的资助,最高50 万元。

  9.政府建设的科技基础设施、以及利用财政资金购置的重大科学仪器设备按照成本价向创客开放。支持学校和医院等机构向创客开放其自有科研设施。

  (四)营造良好的创客发展环境。

  10.支持各类机构在我区组织创客交流活动。对符合条件的交流活动予以不超过实际发生合理费用50%的事后资助,最高50万元。

  11.支持创客组织、创客服务行业组织等民间非营利组织提供公益性培训、咨询、研发和推介等服务。对符合条件的服务项目按实际发生合理费用予以不超过实际投入额50%的事后资助,最高50 万元。

  12.拓宽创客融资渠道。加强财政资金引导,发挥引导和撬动作用,引导更多社会资金支持创客发展。

  上述项目中,创客资金对同一支持对象的支持每年合计不超过300 万元,累计不超过500 万元。区扶持创客发展相关资金来源于区产业发展资金。区促进客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我区创客空间、创客活动资助的责任管理部门,负责受理项目申报,组织项目调研、评审和绩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根据《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出台具体的操作规程。

  五、组织保障和工作要求

  (一)成立促进创客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区促进创客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组织协调工作。由分管区领导任组长,区委组织部、宣传部,区经促局、教育局、住建局,各街道办、中英街管理局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经促局。

  (二)落实创建任务。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分工合作,创新工作方法,共同努力落实创客创建相关任务,制定各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全力以赴,按计划、有步骤推进,确保实现总体工作目标。(三)大力宣传创客文化。多渠道加强对创客群体、创客空间、创客活动的宣传报道。将“美好盐田”微信公众平台作为重要的创客成果展示平台,提高创客成果发布的权威性、互动性和时效性。倡导“开源、分享、协作”的创客精神,丰富“敢于冒险、崇尚创新、追求成功、宽容失败”的创新文化内涵,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能力,为推动我区创客健康快速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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