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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

深盐劳人仲案【2022】514号吕志勇诉深圳市驰轩物流有限公司裁决公告

来源:盐田区人力资源局发布时间:2023-02-24

深圳市盐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深圳市驰轩物流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吕志勇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盐劳人仲案【2022】514号)已办结。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上述案件仲裁裁决。裁决结果如下:

  一、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在2022年6月18日至8月7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

  二、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2年6月18日至8月7日期间工资人民币10968.07元;

  三、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

  本公告已于2023年02月24日张贴于深圳市盐田区盐田街道东海社区东海道183-1号南方明珠花园二期B-1栋一单元501。你可到深圳市盐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盐田区政府广场东南侧)领取仲裁裁决书(联系人:何书记员,电话:0755-25221393)。在公告期内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时间。逾期未领取的,自张贴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上述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如你有证据证明上述裁决事项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可自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

  特此公告。

深圳市盐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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