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盐田区人力资源局发布时间:2023-03-14
深圳市盐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布 告
深圳市千策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邱善钧、候文杰、王永杰、黄子龙、郑毛毛、杨哲、付伟强、沈思莹、骆雪姣、王艾懿、谭彩玲等共11人诉你劳动报酬等劳动争议案件(深盐劳人仲案【2023】66-76号),金额合计人民币137495元。现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第二款之规定,向你送达以下仲裁文书及相关材料:
1.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
2.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副本及相关证据;
3.当事人送达信息确认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答辩书用纸。
本布告已于2023年03月13日张贴于深圳市盐田区盐田街道东海社区明珠道15号盐田综合保税区海格云链大楼1号楼2007,自张贴之日起经过三日即视为送达。你可以于送达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本委提交答辩书和相关证据材料(联系人:陈书记员,电话:0755-25221393)。本委定于2023年03月31日上午09时30分在深圳市盐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深圳市盐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盐田区政府广场东南侧))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布告。
深圳市盐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三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