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深圳市盐田区人力资源局发布时间:2023-07-25
各用人单位:
深圳正值盛夏,为做好高温天气下我区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高温天气下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
用人单位应落实好高温天气下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主体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等有关规定,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制定高温中暑应急预案,合理安排工作时间,严格控制加班加点,切实加强高温天气作业和室内高温作业劳动保护工作,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严格执行高温天气户外工作有关规定
用人单位应严格执行《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的规定,在高温天气下合理安排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严格执行高温条件下的劳动禁忌标准,采取有效措施,减轻劳动强度,落实后勤保障,加强劳动者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培训和职业健康检查。
三、充分保障劳动者劳动报酬权益
用人单位应合理确定高温天气下劳动者的工作量和劳动强度,不得因高温天气停工、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待遇,用人单位应按照《关于印发<关于高温津贴发放的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发〔2012〕117号)和《关于调整广东省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9号)规定的计发方式和发放标准,及时向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所需费用在企业成本费用中列支。同时,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区人力资源局将加大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对职工工作和休息时间、防暑降温措施等情况开展检查,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危害职工身体健康的行为,切实维护高温期间劳动者合法权益。
特此通知。
盐田区人力资源局
2023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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