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盐田区人力资源局发布时间:2023-07-26
深圳市盐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深圳市腾飞土石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张俊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盐劳人仲案【2023】371号),诉求为赔偿金等,金额合计人民币21059元。现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以下仲裁文书及相关材料:
1.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
2.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副本及相关证据;
3.当事人送达信息确认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答辩书用纸。
本公告已于2023年07月26日张贴于深圳市盐田区盐田街道明珠社区东海三街8号山海四季花园D16。你可到深圳市盐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盐田区政府广场东南侧)领取以上文书及材料(联系人:崔书记员,电话:0755-25221393)。在公告期内前往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时间。逾期未领取的,自张贴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相关证据材料的期限为送达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3年09月12日下午03时00分在盐田港口物流产业调解仲裁庭(深圳市盐田区盐田综合保税区公共服务楼2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深圳市盐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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