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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

关于盐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应对疫情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减免租赁政府物业租户租金的公告

来源:盐田区人力资源局发布时间:2022-05-20

承租盐田区沙头角公园路8号、10号各租户:

  为贯彻落实《深圳市盐田区财政局关于做好政府物业租金减免应对新冠疫情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减轻各租户疫情期间经营压力,全力帮助各租户渡过难关,现将中心应对疫情帮助租户纾困解难减免租赁公园路8号、10号政府物业租金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盐田区政府物业减免政策

  盐田区政府物业减免政策内容详见后面附件。

  二、中心减免租金安排

  (一)符合减免租金对象

序号

租户姓名

商铺门牌

(公园路)

合同期限

备注

1

林宇良

8

2021.11-2022.10


2

深圳盛佳食品有限公司

8~1

2021.11-2022.10


3

沈欢英

8~2

2021.11-2022.10


4

张潮义

8~3

2021.11-2022.10


5

吴惠兰

8~4

2021.11-2022.10


6

陈壮娇

8~5

2021.11-2022.10


7

余小娟

8~6

2021.11-2022.10


8

胡嘉斌

10

2020.08-2022.07


  (二)减免租金安排

  免租安排。自2022年3月1日起至2022年5月31日止,免收各租户3个月场地租金;

  减租安排。自2022年6月1日起至2022年8月31日止,减半收取各租户3个月场地租金。

  (三)办理减免租金期限

  有效期截止2022年6月30日,申请期截止2022年9月30日。

  (四)对未落实租金减免政策租户处罚措施

  对未落实中心此次减免租金政策的转租户,中心将取消其租金减免资格,照常收取减免月份的租金。

  三、监督举报电话

  为加强政府减免租金工作的监督,确保将政府减免租金的纾困政策落到实处,避免出现因违规转租导致实际承租人未享受纾困政策引发的矛盾纠纷,请未享受到租金减免的实际承租人拨打监督举报电话25228405进行投诉。

  疫情无情人有情,让我们同心同德携手并肩共渡难关,早日扫除疫情阴霾,共同迎接美好的明天!

  特此公告。

  中心减免租金联系人、联系电话:招部长   25355180 

深圳市盐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2022年5月18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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