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盐田区人力资源局发布时间:2022-07-13
深圳市盐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深圳市盐田区全港汇食品商行:
本委受理谭超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盐劳人仲案【2022】249号)已办结。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上述案件仲裁裁决。裁决结果如下:
驳回申请人的全部仲裁请求
本公告已于2022年7月12日张贴于深圳市盐田区沙头角街道田心社区沙深路112号沙头角建工大厦2014E。你可到深圳市盐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盐田区政府广场东南侧)领取仲裁裁决书(联系人:陈书记员,电话:25221393)。在公告期内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时间。逾期未领取的,自张贴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上述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如你不服上述裁决,可自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上述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深圳市盐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二年七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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