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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

哪些情形下,劳动合同无效?

来源:盐田区人力资源局发布时间:2023-11-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八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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