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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盐田区人力资源局发布时间:2019-11-26
答:在毕业学年(毕业前一年的7月1日起至毕业年度的6月30日)内的本市高校毕业生、已完成未就业实名登记的本市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按照本市失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补贴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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