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盐田区民政局发布时间:2018-11-07
“劳务工关爱基金”继推出专门针对劳务工在深遭遇突发性重大疾病提供救助的项目后,再度推出唇腭裂和肢残救助项目,对患有唇腭裂或肢残的劳务工子女实施救助。 其具体细则如下:
一、资助对象
非深圳户籍并在深圳合法居住且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劳务工,其患有唇腭裂或肢残、年龄在0-18周岁的子女。
二、资助条件
1、非深圳户籍并在深圳合法居住且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劳务工,其子女患有唇腭裂或肢残;
2、夫妻双方其中一方是深圳户籍,另一方是非深圳户籍并在深圳合法居住且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其患有唇腭裂或肢残的子女也符合资助条件;
3、患儿必须是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年龄在0-18周岁的初生子女;
4、患儿必须是非深圳户籍且在深圳居住和生活。
申请资助者需同时符合以上四个条件。
三、资助标准
1、对于符合资助条件并审批通过的唇腭裂患儿,一次性资助其在唇腭裂救助项目加盟医院(深圳市儿童医院)治疗唇腭裂费用的50%,但单项资助额不能超过 2万元,而且不得重复申请。患儿入住的该项目加盟医院,减免其治疗唇腭裂费用的20%。即深圳市慈善会和该项目加盟医院,合计共资助劳务工子女治疗唇腭裂费用的70%。
2、对于符合资助条件并审批通过的肢残患儿,一次性资助其治疗肢残费用的50%,但单项资助额不能超过 2万元,而且不得重复申请。
四、申请方法
本人或直系亲属直接向儿童医院申请;
五、需要提供的申请材料
1、填写《“劳务工关爱基金”—唇腭裂、肢残救助项目申请表》(附件1)一份;(此表可在各接收申请单位[见注1]或唇腭裂救助项目加盟医院领取)
2、患儿的出生证、身份证或儿童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患儿在学的须出具学校证明、不在学的须出具现在深居住地的街道或居委会开出的居住证明;
4、患儿父母其中一方(该方必须是非深圳户籍并在深圳合法居住且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劳务工)的身份证、户口本、计生证明和工作单位的有效证明(三年内有效劳动合同、工作证或单位出具的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患儿的病历和医院提供的治疗费用单据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本年度和上一年度发生的医疗发票)。
除患儿学校或居住地开出的证明、患儿父母一方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外,其他证件的原件只用于查验,与原件相符的由各接收申请单位在相应复印件上加盖“与原件相符”印章,查验完毕后原件将归还申请人。
六、申请程序
符合资助条件的患儿父母或亲人可持相关申请材料到儿童医院申请,儿童医院核实申请材料并签署审核意见后,将所有申请材料汇总于每月20日之前报送至市慈善会,慈善会汇总并审核所有申请材料后,交由深圳市慈善会救助项目评审委员会审批确定。
七、资助金的审批
唇腭裂、肢残救助项目每月评审一次,评审工作主要由市人大代表、市政协代表、律师及媒体代表组成的深圳市慈善会救助项目评审委员会承担;每月底召开评审会议,对当月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批。
申请者自提交申请资料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后可拨打电话0755-82485375查询受助者名单。
八、资助金的发放与领取
对于审批通过的受助者,市慈善会将直接把资助金发放给其申请人提供的银行账户。
九、附注
本项目自年度预算资金使用完毕时自动结束接受申请。
注1:指各区民政局。
注2.患儿无身份证的可提供儿童证、出生证或户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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