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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

2011年盐田区脊髓灰质炎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

来源:发布时间:2012-10-25

  为贯彻落实深圳市下发的《关于印发2011年深圳市脊髓灰质炎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卫人发〔2011〕90号)文件要求,保持我区儿童脊髓灰质炎(以下简称脊灰)高免疫水平,继续维持全区无脊灰状态,根据深圳市统一部署,定于2011年3月5-9日和4月5-9日,在全区范围内对0-3岁脊灰疫苗免疫史不足5次的儿童开展2轮脊灰疫苗强化免疫活动,为保证强化免疫活动顺利进行,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和指标

  (一)目标:减少脊灰疫苗“零剂次”免疫儿童的积累,迅速提高人群免疫水平,保护易感人群,阻止脊灰野病毒病例的发生和传播,巩固无脊灰成果。

  (二)指标:以街道为单位,两轮脊灰疫苗接种率≥95%。

  二、强化免疫范围、对象和时间

  (一)强化免疫范围:全区。

  (二)强化免疫对象:2007年4月1日以后出生的脊髓灰质炎疫苗免疫史不足5次的儿童,一律口服两次脊灰疫苗,两次间隔一个月。

  (三)强化免疫时间

  第一轮:2011年3月5~6日,7~9日查漏补服。

  第二轮:2011年4月5~6日,7~9日查漏补服。

  三、进度安排

  (一)2011年2月,制订本辖区强化免疫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开展组织部署、宣传动员、人员培训等工作。

  (二)2011年2月,完成领发疫苗等各项准备工作。

  (三)2011年3月4日前,完成挨家挨户核查、摸底登记、发通知等工作。

  (四)2011年3月1日前,各预防接种门诊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报登记儿童数(表1);3月16日前,上报第一轮接种儿童数(表2)和第一轮脊灰疫苗强化免疫接种状况快速调查汇总表(表3);4月16日前,上报第二轮接种儿童数(表2)、第二轮脊灰疫苗强化免疫接种状况快速调查汇总表(表3)。

  四、组织措施

  (一)精心组织,周密安排。

  在区政府领导下,区卫生局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各接种单位根据实际,合理设置接种点,在不同地区,针对不同的人群采用不同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接种工作。

  (二)部门协调,积极配合。

  各相关部门在脊髓灰质炎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实施过程中,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确保脊髓灰质炎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的顺利实施。

  区卫生局负责制定本次实施强化免疫方案和全区的组织、协调等工作。

  区疾控中心负责强化免疫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包括宣传发动、业务指导、技术培训、疫苗及注射器的分发、现场监督、督导考核等各项工作。

  各医院及各社康中心为强化免疫活动的具体执行单位。

  (三)广泛宣传,全面动员。

  区疾控中心负责组织在全区范围内通过电视、报纸、广播、海报、标语、等宣传媒介进行广泛的社会宣传动员,提高全社会参与消灭脊灰强化免疫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各医院的预防接种门诊和社康中心要在强化免疫活动前7天开始宣传活动,持续至活动结束。在每轮强化免疫活动前7天,把所辖区域内所有强化免疫活动的服食点详细地址、电话号码、联系人、免疫对象、免疫程序、注意事项等信息以海报、横幅或公告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四)层层落实,措施到位。

  区疾控中心要做好疫苗的运输分发、人员培训、技术指导和现场督导及评估等工作。区疾控中心、各医院、社康中心要抽调足够的工作人员开展强化免疫活动,要组织足够数量的强化免疫活动服苗组。各医院防保科至少有1名以上督导员,在服苗期间自始至终进行督导并于服苗结束后进行接种率快速评估。督导结果要及时反馈到被督导单位,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纠正。在第一轮活动结束后要及时认真进行总结,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指导第二轮活动开展。

  五、技术措施

  (一)加强培训,确保质量。

  为保证本次强化免疫质量,区疾控中心必须严格执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培训所有参与服苗与督导活动的各级各类人员。培训内容包括:活动的组织安排、措施和时间进度要求;各级各类人员的职责、任务、程序、规范及负责地区;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服苗规范等,真正做到带冰接种,看服到肚,服苗前后半小时内不能吃热食物和不能喂奶。

  (二)认真做好摸底造册工作。

  组织各社康中心认真做好核查、摸底登记工作,所有服苗对象要按表4的要求登记入册。同时要告诉入册儿童家长服苗时间和地点。对不愿登记的家长,可不登记家长或儿童姓名,只登记儿童年龄、服苗次数,对未全程免疫儿童应动员其接受常规免疫。

  (三)精心设计,合理安排。

  各单位采取适当的接种方式,确保每一个应免疫儿童都能得到免疫。预防接种门诊应安排足够的工作人员,要有明显的标记

  和有关宣传资料,包括:服苗方法、对象、时间,保证充足冷藏设备、疫苗、冷开水、服苗用具等。

  (四)加强监测,保证安全。

  区疾控中心要加强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和处置。各医院做好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疑似病例的救治工作。各接种单位要严格按照预防接种流程规范操作,认真做好现场组织实施工作,确保预防接种安全有效。

  六、考核评估与督导

  (一)评估指标:报告接种率、现场抽查接种率≥95%。

  (二)评估内容:各部门的支持,经费落实与后勤保障,实施方案的制订及督导,宣传发动与人员培训,疫苗供应情况、服苗方式与接种点设置情况;服苗工作人员配置,冷链设备的使用情况;现场组织实施,接种率快速评估等情况。

  (三)评估方法。

  每轮强化免疫活动完成后,应进行现场接种率快速评估。第一次接种率快速评估应在2011年3月9日前完成,第二次接种率快速评估应在2011年4月9日前完成。

  现场接种率快速评估方法如下:

  (1)抽样数量:每个街道,1个集贸市场或车站,共调查30名儿童。

  (2)抽样方法:随机抽取1个集贸市场,调查30名目标儿童,(当月5~6日不在本区的儿童也要调查,注明来源,但不计入30名儿童之内)。

  (3)结果的判定:以儿童家长回忆和接种单位的接种记录同时符合为准,评估中发现未服疫苗目标儿童,要当即补服。

  调查原始资料在区级保存复印件,作为下一年度保持无脊灰工作报告的一部分;

  经快速评估服苗率未达到95%的地区需重新组织查漏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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