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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深圳春德堂中医诊所备案的批复

来源:盐田区卫计局发布时间:2018-09-29

深圳春德堂中医诊所:

  你提交的关于申请深圳春德堂中医诊所备案的材料收悉。经审核申请材料后,认为该诊所符合中医诊所备案条件,根据《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深圳春德堂中医诊所备案,核定项目如下:

  (一)机构名称:深圳春德堂中医诊所;

  (二)执业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沙头角街道金融路62号一楼2号;

  (三)类别:中医诊所;

  (四)服务对象:社会群众;

  (五)主要负责人:彭华丽;

  (六)诊疗科目:中医科;

  (七)经营性质:营利性医疗机构;

  (八)登记号:MA5FB0F9-944030817D2182

  二、要求该诊所加强医务人员的临床技能培训,依法办理医护人员的执业注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医疗用房涉及改建、内部装修等,应达到相应标准并取得公安消防部门的验收。

  三、请盐田区卫生监督所自中医诊所备案之日起三十日内,按要求对备案中医诊所进行现场核查,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依法处理,日常按要求开展监督检查。

  此复。

                 盐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9月29

  抄送: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盐田区环水局、盐田区卫生监督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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