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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深圳市盐田区社会福利中心医务室变更医疗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的批复

来源:盐田区卫生与计划生育局发布时间:2018-04-03

深圳市盐田区社会福利中心医务室:

  你提交的关于变更医疗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的申请材料已收悉。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医疗机构名称由“盐田区社会福利中心医务室”变更为“深圳市盐田区人民医院社会福利中心医务室”。

  二、同意法定代表人由“何覃”变更为“张炜宁”。

  三、请你医务室在本批复印发之日起一个月内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到我局办理变更注册登记。

  此复。 

  盐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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