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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深圳市盐田区盐港医院东港印象社区健康服务中心执业登记注册的批复

来源:发布时间:2016-01-15

深圳市盐田区盐港医院:

  你单位提交的关于申请验收东港印象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的材料收悉。经审核申请材料后,我局组织专家进行了现场验收评估,专家组认为该医疗机构基本具备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的开业条件,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办理东港印象社区健康服务中心执业登记注册,核定项目如下:

  (一)机构名称:深圳市盐田区盐港医院东港印象社区健康服务中心;

  (二)执业地址:深圳市盐田区盐田街道东港印象家园A区F座;

  (三)类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四)服务对象:社会群众;

  (五)法定代表人:徐龙;

  (六)主要负责人:赖国平;

  (七)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妇科专业;计划生育专业/妇女保健科/儿科儿童保健科/精神科:社区防治专业/康复医学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超声诊断专业/中医科;

  (八)床位(牙椅):无;

  (九)经营性质: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十)设置单位:深圳市盐田区盐港医院;

  (十一)登记号:PDY85018-844030811B1001。

  二、要求该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加强医务人员的临床技能培训,依法办理医护人员的执业注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医疗用房涉及改建、内部装修等,应达到相应标准并取得公安消防部门的验收。

  三、请你单位在本批复印发之日起一个月内到我局领取该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

  四、请认真阅读《盐田区新建社会医疗机构须知》,并按照其中的相关要求开展工作,须知中的年审校验换证内容不再另行告知。

  此复。

  盐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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