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发布时间:2015-02-15
深圳市盐田高级中学:
你单位提交的关于申请验收深圳市盐田高级中学医务室的材料收悉。经审核申请材料后,我局组织专家进行实地检查评估,专家组认为该医务室基本具备学校医务室的开业条件,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深圳市盐田高级中学医务室办理执业登记注册,核定项目如下:
(一)机构名称:深圳市盐田高级中学医务室;
(二)执业地址:深圳市盐田区光明路;
(三)类别:医务室;
(四)服务对象:本校师生;
(五)法定代表人:罗诚;
(六)主要负责人:陈晓静;
(七)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内科;
(八)床位(牙椅):无;
(九)经营性质:非营利性;
(十)设置单位:深圳市盐田高级中学;
(十一)登记号:PDY83025-944030811D5001。
二、要求该医务室加强医务人员的临床技能培训,依法办理医护人员的执业注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医疗用房涉及改建、内部装修等,应达到相应标准并取得公安消防部门的验收。
三、请你单位在本批复印发之日起一个月内到我局领取该医务室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
此复。
盐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5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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