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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

插班转班学位办理程序

来源:盐田区教育局发布时间:2021-07-09

  (一)在盐田区政府在线—政务服务—重点办事服务—学位申请处公示可受理插班学校及各年级学位数。

  (二)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盐田区政府在线—政务服务—重点办事服务—学位申请,进入转学插班申请页面(或者直接键入网址:http://www.yantian.gov.cn/cn/service/zdywly/xwsq/)进行网上申请,填写完毕后下载打印《盐田区义务教育转学插班学位申请表》,一式两份。(为了您顺利申请学位,请使用兼容的谷歌浏览器

  (三)申请人按要求到申请学校核验资料。

  (四)7月21日,申请学校根据申请人自行填报的积分排位并公示排位结果。

  (七)7月底至8月底,教育部门将报名信息送相关部门联网审核。

  (八)8月30日,学校通知家长网上资料送审结果,对送审合格的,通知家长来校报名注册事宜;对送审不合格的,通知家长回户籍所在地就读。

  申请人按学校的通知到学校领取《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转学申请表》。申请人最迟应在两天内持《转学联系回函》到原就读学校领取学籍资料送至接受的学校存档,办理入学手续,否则,原就读学校可不保留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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