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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

有关结婚登记的常见问题

来源:盐田区民政局发布时间:2019-11-20

  1.问:我们双方在深圳工作,并买了房子,但户口都不在深圳,可不可以在深圳办理结婚登记?

  答:不可以。《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男女双方必须共同到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2.问:我是深圳市户籍居民,如果办理结婚登记应该去哪办理?涉外婚姻登记在哪办理?

  答:我市共设有八个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婚姻登记的当事人可以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及全新照片到户口所在地的区婚姻登记处办理婚姻登记。涉外婚姻登记(深圳户籍居民与涉外国人、港澳台居民办理婚姻记)也在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

  3.问:现在国内居民办理结婚登记要带哪些证件和资料?

  答:男女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3张大2寸的合照(黑白、彩色都可以)。

  属于集体户口的,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需加盖户口专用章);未加盖户口专用章的,需提供首页原件,或首页复印件(需要加盖单位公章)。

  4.问:我的结婚证丢失了,可以补领结婚证吗?

  答: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申请补领时的婚姻状况因离婚、丧偶或者复婚发生改变的,不予补发婚姻登记证,可由婚姻登记机关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原婚姻登记不是在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应当由申请人提供婚姻登记档案证明材料。

  5.问:办理结婚或离婚手续时间要多少?

  答:约半个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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