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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盐田区发布时间:2017-07-31
对2016年1月1日以后在盐田区注册,且注册满1年以上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及未来产业领域的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达到200万元以上的,连续3年给予50%的租金补贴,面积不超过300平米,每年最高20万元。对区政府确定的重点引进企业,经产业发展资金领导小组审议后,按每年20万元给予租金资助。已享受政府租金补贴或优惠的企业不重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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