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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

2016-12-09

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计划

来源:发布时间:2016-11-29

  1.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开展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重点项目建设,实施GDP与GEP双核算、双运行、双提升,到2020年,GEP达到1125亿元左右。推进关键生态节点工程。依托碳交易盐田板块和生态文明“碳币”体系,实施生态文明全民行动计划。将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新优势,以生态优势吸引重大项目、优秀人才等高端要素,为辖区发展提供生态保障。(责任单位:区环水局)

  2.巩固生态环境优势。引进高校院士团队,办好“一中心两站”(深圳生态环境安全与可持续发展联合研究中心、院士工作站、教育部城市环境与可持续发展联合研究中心深圳工作站),为保障城区生态环境安全与可持续发展打造智力引擎。建设海绵城区,实施污染物排放许可和总量控制制度,改善水域环境质量,严格控制海域排污,到2020年,辖区海域水质保持二类海水标准及以上。加强城市污水收集与处理,盐田河水质要求达到功能区标准,到2020年,空气优良天数不少于355天,PM2.5浓度日均值不高于25微克/立方米,森林覆盖率保持在65%左右。(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环水局、区城管局)

  3.推进低碳城区建设。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到2020年,新建民用建筑100%为绿色建筑。推进码头装卸运输设备“油改电”和港区拖车“油改气”。倡导居民低碳出行,持续提升公共自行车站点布局和服务能力。推进新能源汽车应用,完善充电桩、充电站等配套设施布局,2017年率先实现100%全区公交纯电动化。完善餐厨垃圾收运处理全过程物联网监管体系。结合轨道交通8号线建设,高质量规划提升建设绿化景观,营造城市园林绿化特色精品。(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发改局、区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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