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盐田区民政局发布时间:2020-02-13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应对因疫情影响导致群众生活临时困难,根据有关通知,就进一步加强临时救助工作通告如下:
一、扩大临时救助对象范围
(一)已纳入低保、低保边缘人员、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对象,被确认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引起肺炎的,由户籍所在地街道直接给予临时救助。
(二)防疫期间,因疫情影响的肺炎患者、被医学隔离观察或居家隔离观察以及因延迟复工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难的人员(户籍不限),可向居住地所在街道申请临时救助。
(三)符合《深圳市临时救助暂行办法》条件的群众均可申请临时救助。
二、优化简化审批流程
防疫期间,提倡申请人诚信申报,可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同时简化申请资料,优化审批流程,部分证明文件可在疫情结束后补充提交。
请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联系盐田区各街道办和中英街管理局,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沙头角街道 0755-25555378
海山街道 0755-22320058
盐田街道 0755-25201267
梅沙街道 0755-25060719
中英街管理局 0755-25553147
特此通告。
盐田区民政局
2020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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