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盐田区发布时间:2014-08-08
定于8月8日(星期五)下午,在大梅沙盐田体育中心举行盐田区第三届全民健身运动会开幕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一)市文体旅游局有关负责人(请区委宣传部负责邀请);
(二)永航、杜玲、建明、小波、景海、董秀、定海、刚锋、熊瑛、邹渝同志;
(三)区委(府)办、区委宣传部负责人;
(四)大会组委会办公室、宣传组、场地器材组、医疗组、安全保卫组、交通保障组、消防保障组、后勤保障组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请组委会办公室负责通知);
(五)23个代表团团长、运动员、旗手、护旗手(请组委会办公室负责通知);
(六)开幕式相关参演人员(请组委会办公室负责通知);
(七)辖区居民观众(请组委会办公室负责组织);
(八)区体育发展中心全体人员(请组委会办公室负责通知)。
二、有关安排
(一)下午2:30时,请区领导和区委(府)办、区委宣传部负责人在区行政中心二楼平台集中乘车前往大梅沙盐田体育中心。
(二)下午3:00—4:10时,举行盐田区第三届全民健身运动会开幕式,流程如下:
1.观看体育宣传片;
2.群众体育展演;
3.运动员入场;
4.区委副书记、区长杜玲同志致辞;
5.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郭永航同志宣布运动会开幕;
6. 奏唱国歌;
7. 运动员、裁判员宣誓;
8. 演唱盐田区第三届全民健身运动会歌;
9. 仪式结束。
(三)下午4:10时,返回区行政中心。
三、注意事项
(一)本次活动由区委宣传部(区文体局)主办,负责做好活动的组织协调、现场布置、参会人员落实、路线指引等具体准备工作,并组织好宣传报道。
(二)请参加开幕式的代表团团长、运动员、观众及其他相关人员于下午2:20时前到达开幕式现场,为保证交通顺畅,请各代表团委派专人安排大巴组织运动员、观众统一前往会场,请区体育服务中心按照要求做好开幕式运动员、观众召集及引导等相关工作,为保障赛事安全,禁止携带各类容器或易碎品、各类软硬包装饮料、易投掷物品、打火机、火柴等易引发安全事故的物品入场,开幕式期间大会将统一提供饮用水。
(三)请区卫计局负责做好开幕式现场医疗保障工作。
(四)请盐田公安分局负责做好现场及周边安保工作,盐田交警大队负责做好交通保障,盐田公安消防大队负责做好现场消防安全保障。
(五)请区机关事务局于当日下午2:10时前安排1辆中巴、1台面包车在区行政中心二楼平台等候。
(六)请区档案馆、政府在线派员摄影留存资料。
(联系人:区文体局胡峥嵘,25228521,1502675212,660517;区委<府>办邝峰,25228103,13421311989,660309)
区委(区政府)办公室
2014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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