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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

2023-02-28

盐田区创建健康促进区实施方案

来源:盐田区卫生健康局发布时间:2019-07-23

  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战略,提升全民健康素质,深入推进“健康盐田”建设,根据广东省•关于公布2018—2019年度省级健康促进县(市、区)项目点的通知‣(粤卫办函„2018‟487号),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启动“健康促进区”创建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的重要批示精神,大胆创新,求真务实,全力建设健康支持性环境,积极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推动“健康盐田”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全面提高辖区居民健康素养整体水平。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倡导健康优先、健康教育先行理念,建立健康教育促进工作长效机制;建设促进健康的场所和环境;增强健康意识和保健能力,引导居民养成良好的卫生行为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居民健康素养整体水平;探索区域健康促进综合干预模式,达到健康促进区标准。 

  (二)主要路径。 

  1.建立健康促进长效工作机制,工作网络健全。 

  2.出台促进健康的公共政策,健康行动全面铺开。 

  3.建设健康促进场所,一定比例的各类健康促进场所达标。 

  4.营造健康促进社会氛围,形成促进健康的辖区文化。 

  5.建设促进健康的生活、公共和社会环境,健康环境持续改善。 

  6.开展各种健康促进项目和健康教育活动,居民健康素养水平逐步提高。 

  (三)具体指标。 

  1.到2019年底,各类健康促进人员的培训覆盖率达100%。 

  2.到2019年底,健康促进机关、健康促进学校、健康促进医院、健康社区的达标比例均为100%,健康家庭、健康促进企业的达标比例均不低于20%。 

  3.2019年的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比2018年提高20%(或高于当年全省平均水平);成人吸烟率比2018年降低20%(或低于当年全省平均水平);辖区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口比例≥32%。 

  4.2019年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占比>80%;生活饮用水水质合格率达100%;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5%;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5%,三类以上公厕比例≥80%,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4.6平方米;人均体育场地面积≥1.8平方米。 

  5.2019年户籍居民人均住房面积≥35平方米;食品监督抽检合格率达100%;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90%;每千名户籍老年人口拥有养老床位数≥35张;户籍居民登记失业率≤5%;高中阶段教育入学率≥90%。 

  三、建设内容 

  (一)建立健康促进工作机制。 

  1.区政府公开承诺开展健康促进区建设工作。将健康促进区建设纳入政府重点工作,纳入盐田区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列入政府重点督查的民生项目;将健康促进区建设纳入区政府财政预算,在区政府财政立项、配套专项经费,根据经济发展和财政增长情况逐年增加经费保障。(责任单位:区委<府>办,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卫计局,其他各成员单位)  

  2.健全工作网络。一是建立由区政府主要负责人牵头、多部门参与的健康促进工作领导协调机制,定期召开协调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二是建立政府部门、社区工作站、医院、学校、机关、企业的健康促进工作网络和人员队伍,各成员单位指定创建工作分管领导及联络员;三是建立以健康教育专业机构为核心,覆盖辖区内所有医院、公共卫生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健康促进专业网络,各单位有专职人员负责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工作。(责任单位:区卫计局,区委组织部,其他各成员单位) 

  3.开展培训。通过系统培训,提高政府、有关部门、专业机构对健康促进区建设理念、方法和建设内容的认识和能力。(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4.开展基线调查或社区诊断。健全数据分析机制,了解辖区主要健康问题,完成基线调查报告或社区诊断报告,分析健康促进资源配置情况,制定科学的干预策略和措施,开展综合干预工作。(责任单位:区卫计局,其他各成员单位) 

  5.建立健康促进督导检查、考核评估的工作机制。开展区政府牵头、多部门参与的联合督导和技术指导,定期了解和督导各项工作进展,听取政府各部门和居民意见和建议;定期监测健康促进项目组织实施情况,完成健康促进区评估人群健康调查,对健康场所建设过程开展项目技术评估。(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二)制定健康政策。 

  6.宣传贯彻“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理念。举办区政府主要领导、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专题讲座或培训班,普及“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理念。(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7.建立公共政策健康审查制度。成立“健康专家委员会”;各单位、各部门在制定相关政策时增加健康审查程序,在提出、起草、修订、发布等政策制定环节中,征求“健康专家委员会”的意见。(责任单位:区卫计局,各成员单位) 

  8.出台促进健康的公共政策。各单位梳理、补充、修订或新制定与健康有关的公共政策。(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9.开展跨部门健康行动。组织开展针对重点健康问题和重点人群的健康行动;针对辖区需要优先应对的健康问题,在部门协作、资源统筹、社会动员、健康管理、健康产业等方面取得健康项目的创新内容;加快推进与辖区企业优质诊疗技术合作试点,逐步进行技术应用推广。(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三)建设健康促进场所。 

  10.全面开展健康场所建设工作。建设一定比例的健康促进场所,具体建设评估指标由区卫计局另行制定发布。一是建立健康社区和健康家庭的建设工作机制。组织相关培训,建设健康环境,广泛组织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活动,提高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建设100%达标的健康社区,建设和评选≥20%达标的健康家庭。(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中英街管理局) 

  二是建立健康医院建设工作机制。优化诊疗环境和人文环境,开展职工和患者健康促进工作,建设无烟环境;建设100%达标的健康促进医院(包括辖区内所有医院、公共卫生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责任单位:区卫计局,各街道办) 

  三是建立健康学校建设工作机制。组织辖区中小学校开展健康促进相关培训、健康促进实践活动,建设健康的学习生活环境,建立学生健康管理机制,开展健康服务、健康教育课程,提高学生健康体质和健康素养水平;建设100%达标的健康促进学校。(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四是建立健康机关建设工作机制。设置健康教育宣传阵地,开展各项健康促进活动,建设健康环境,提高职工身体素质和健康素养水平;建设100%达标的健康促进机关。(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五是建立健康企业建设工作机制。开展职业安全和职业防护培训,设置健康教育宣传阵地,开展各种健康讲座和健康活动,提升职工健康素养水平;建设≥20%达标的健康促进企业。(责任单位:区卫计局,区安监局,区经促局,各街道办)  

  11.建设促进健康的公共环境。建设健康步道、健康主题公园、体育场馆、文化馆等公共设施。(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体局>,区城管局,各街道办,中英街管理局) 

  12.开展控烟工作。建立无烟环境工作机制,开展无烟单位建设活动;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止吸烟,营造促进健康的公共环境;加强控烟宣传,加大控烟执法和督查力度,降低成人吸烟率。(责任单位:区控烟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四)建设健康文化。 

  13.加强媒体合作。在区电视台和报纸开设健康类节目或栏目,在主流媒体和公共场所设置健康宣传专栏,在辖区主要路段设置大型户外宣传广告牌,全方位开展健康素养知识宣传;定期组织媒体培训会或媒体交流会,辖区媒体积极宣传建设健康促进区工作进展和成效,营造良好的健康促进舆论氛围。(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体局>,区卫计局,其他各成员单位) 

  14.设立健康类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健康类新媒体平台有专人维护、定期更新,开展各类健康科普。(责任单位:区卫计局,其他各成员单位) 

  15.开展节日纪念日健康主题活动。在重要节日、纪念日,组织开展多部门联合、群众广泛参与的健康主题活动;完善健康宣讲专家队伍,定期开展健康知识巡讲;建立辖区慢性病防治协作机制,逐步提高慢性病防治水平。(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体局>,区卫计局,其他各成员单位)  

  (五)改善健康环境。 

  16.生活环境持续改善。空气、饮用水、食品安全、环境卫生等达到一定水平,推进污水处理、垃圾无害化处理、公共厕所建设;保障居民在教育、住房、就业、体育设施、安全等方面的基本需求,建立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体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人力局,区环水局,区城管局,盐田规划国土局,盐田市场监管局,盐田社保分局) 

  (六)提高健康素养水平。 

  17.组织各类体育活动,提高辖区居民、干部职工身体素质。加强学校健康教育,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宣传健康生活理念;定期开展居民健康素养调查,逐步提高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体局>,区教育局,区卫计局,其他各成员单位)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启动阶段(2018年11月)。政府公开承诺创建工作,制定创建实施方案,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全区创建工作启动仪式暨动员会。 

  (二)准备阶段(2018年12月—2019年1月)。组建健康专家委员会,建立创建工作网络平台和健康促进专业人员队伍;各成员单位制定本单位创建工作方案。 

  (三)全面创建阶段(2019年2月—12月)。制定健康促进公共政策,全面开展健康促进场所、支持性公共环境建设。各单位根据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全面开展创建工作。 

  (四)迎检验收阶段(2020年1月—7月)。各单位在自查自评基础上,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指导和考核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提供保障。为加强对创建健康促进区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成立区创建健康促进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委副书记、区长杨军担任,副组长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时卫干和副区长莫熙玲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区健促办),负责领导小组的联络协调及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区卫计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卫计局局长刘丹兼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名单详见附件 1)要深刻认识建设健康促进区的重大意义,认真组织实施,为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人财物保障。 

  (二)抓好落实,强化督导。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区健促办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各司其责、抓好落实;区健促办要加强技术指导和督导检查,确保各项指标达到健康促进区标准;建立考核问责机制,强化责任落实。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和平台,大力宣传健康促进区创建工作,加强媒体宣传、社会宣传和公益宣传,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健康促进区建设的良好氛围。 

  附件:1.区创建健康促进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区创建健康促进区任务分解表 

  附件1 

  盐田区创建健康促进区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组  长:杨  军(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时卫干(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莫熙玲(副区长) 

  成  员:贾华越(区委<府>办常务副主任) 

          李  荣(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编制办主任 

          余永弘(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曹苏红(区委统战部副部长) 

          陆志军(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王国峰(区信访局〈应急办〉副局长〈副主任〉) 

          庄  保(区委党校常务副校长) 

          郭宝铭(区人大教科文卫工委主任 

          鲁  荔(区政协办主任) 

          卢湘玲(区总工会副主席) 

          杨  斌(团区委书记) 

          郭晓春(区妇联主席) 

          江  涛(区发改局〈统计局〉局长) 

          陈晓武(区经促局〈科创局〉局长) 

          李志利(区教育局局长) 

          陈  颖(区民政局局长、残联理事长) 

          郑  刚(区财政局局长) 

          谢向东(区人力局局长) 

          张智奎(区住建局局长) 

          周志文(区环水局局长) 

          刘  丹(区卫计局局长) 

          陈文盛(区城管局局长) 

          张  智(区安监局局长) 

          陈伟东(区机关事务局局长) 

          杨  武(区城市更新局局长) 

          陈建平(区规土监察局局长) 

          王史逵(区工务局局长) 

          郭建中(区前期办主任) 

          贺世平(区采购中心主任) 

          周锦颂(区物管中心主任) 

          卢英平(区土地整备局局长) 

          尹申明(信息中心主任) 

          张明军(区法院政治处主任) 

          赖健威(区检察院政治处主任) 

          吕建强(沙头角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彭  戈(海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吴飞虎(盐田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宋  晖(梅沙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曾萌明(中英街管理局局长) 

          刘俊生(区人武部部长) 

          钟伟雄(盐田公安分局政委) 

          刘阳恒(盐田规划国土局局长) 

          黄煌辉(盐田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太连(盐田市场监管局局长) 

          王  媛(盐田区税务局局长) 

          许锐城(盐田社保分局局长) 

          孙毅清(盐田交警大队政委) 

          宣  (盐田消防大队大队长) 

          苏德才(盐田交通执法大队大队长) 

          罗鸣新(沙头角口岸主任) 

          陈慧仙(沙头角海关专职党委副书记)  

          曹  宁(大鹏海关专职党委副书记) 

          韩方远(盐田烟草专卖局副局长) 

          詹  铭(盐田供电局局长)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接替其职务的人员接任,不再另行发文

附件2

盐田区创建健康促进区任务分解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主要指标内容

责任单位

1.政府承诺

区政府公开承诺开展健康促进区工作,将健康促进区建设纳入政府重点工作。

区委(府)办,区发改局,区卫计局

2.协调机制

建立区政府主要负责人牵头、多部门参与的健康促进领导协调机制,部门职责明确。定期召开协调会议,通报工作进展。

区卫计局,区委(府)办,各成员单位

3.工作网络

建立覆盖政府有关组成部门、街道、学校、机关、企业的健康促进工作网络。每单位专(兼)职人员承担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工作。培训覆盖率达100%。

区卫计局,各成员单位

4.专业机构

设置区级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健康教育专业机构人员配置率达到1.75人/10万人口。

区委组织部,区卫计局

5.专业网络

建立以健康教育专业机构为核心、覆盖辖区内所有医院、公共卫生机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健康促进专业网络。每单位有专职人员承担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工作。培训覆盖率达100%。

区卫计局,各街道办事处

6.项目管理

开展基线调查(或社区诊断),具备数据分析能力,了解辖区的主要健康问题,制定科学的干预策略和措施。

区卫计局,各成员单位

建立督导检查、考核评估的工作机制,定期了解各项工作进展,听取政府各部门和居民的工作建议。

各成员单位

定期监测项目组织实施情况,开展项目技术评估。

区卫计局,各成员单位

7.经费保障

将健康促进区工作纳入区政府财政预算,并根据经济发展和财政增长情况逐年增加。

区财政局,各成员单位

8.宣传普及

卫生计生部门主动向各级党政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宣讲“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概念和意义。

区卫计局,各成员单位

9.公共政策健康审查制度

成立健康专家委员会,在新政策制订时增加健康审查程序,在提出、起草、修订、发布等政策制定环节中,征求健康专家委员会的意见。

区卫计局,各成员单位

10.政策制定

相关部门和街道梳理本部门与健康相关的公共政策,补充、修订或新制定促进健康的公共政策。

各成员单位

11.跨部门行动

针对辖区需要优先应对的健康问题,开展跨部门健康行动。在多部门协作、资源统筹、社会动员、健康管理、健康产业等方面取得创新。

各成员单位

12.健康社区

建立健康社区工作机制,建设100%健康社区。

各街道办事处,中英街管理局

13.健康家庭

建立健康家庭评选工作机制,建设20%健康家庭,评选一批(100户)示范健康家庭。

各街道办事处,中英街管理局

14.健康促进医院

建立健康促进医院建设工作机制,建设100%健康促进医院(包括综合医院、公立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

区卫计局,各街道办事处

15.健康促进学校

建立健康促进学校工作机制,建设100%的健康促进学校。

区教育局

16.健康促进机关

建立健康促进机关工作机制,建设100%的健康促进机关。

各成员单位

17.健康促进企业

建立健康促进企业工作机制,建设≥20%的健康促进企业。

区卫计局,区安监局,区经促局,各街道办事处

18.公共环境

建设健康步道、健康主题公园等公共设施,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止吸烟,营造促进健康的公共环境。

区城管局,各街道办,中英街管理局,区控烟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19.媒体合作

本地电视台、广播电台和报纸开设健康类节目或栏目。定期组织媒体培训会或媒体交流会。

区委宣传部,区卫计局,各成员单位

20.新媒体健康传播

设立健康类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开展健康科普。

区卫计局,各成员单位

21.节日纪念日主题活动

在重要节日纪念日宣传时段内,开展多部门联合的、单场活动人数不低于200人的、线上线下联合的、有媒体深入宣传的健康主题活动。

区委宣传部,区卫计局,各成员单位

22.健康传播

媒体积极宣传健康促进区建设工作进展和成效。

区委宣传部,区卫计局

 

23.空气质量

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占比>80%。

区环水局

24.饮用水质量

生活饮用水水质合格率达100%。

区环水局

25.食品安全

食品监督抽检合格率达100%。

盐田市场监管局

26.垃圾处理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5%

区城管局

27.污水处理

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5%

区环水局

28.厕所

三类以上公厕比例≥80%

区城管局、各成员单位

29.绿地

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4.6平方米

区城管局

30.住房

户籍居民人均住房面积≥35平方米。

盐田规划国土局

31.体育设施

人均体育场地面积≥1.8平方米。

区委宣传部(文体局)

32.社会保障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90%。

盐田社保分局

33.养老

每千名户籍老年人口拥有养老床位数≥35张。

区民政局

34.就业

户籍居民登记失业率≤5%。

区人力局

35.文化教育

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90%。

区教育局

36.健康素养

高于本省平均水平20%。

区卫计局,各街道办事处,中英街管理局

37.成人吸烟率

比本省平均水平低20%。

区控烟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38.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口比例≥32%

区委宣传部(文体局),各街道办事处,中英街管理局

39.学生体质健康

95%以上的学生达到合格以上等级。

区教育局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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