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冷链物流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21〕46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推进冷链物流高质量发展“十四五”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22〕28号,加快推进盐田区“5+3+1”现代化产业体系集聚,加快全球海洋中心城市核心区建设,根据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部署,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相关部门系统梳理了现行的产业政策,参考借鉴其他港口的冷链产业政策,立足发展实际,制定本扶持措施。

《盐田区关于促进冷链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措施》共14条,融合了《盐田区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盐田区创新型产业用房管理实施细则》等部分条款,对扶持金额或扶持比例适当提高,包括“强化监管查验保障,打造一流通关环境”、“推进冷链智慧监管,打造全球溯源中心”、“搭建冷链科技平台,提高智慧发展水平”、“拓展进口冷链贸易,打造区域交易中心”、“集聚行业协会资源,营造共管共建局面”、“加强产业空间保障,支持企业安心发展”、“其他”等七个部分。具体来看:

本措施扶持条款计算日期从2023年1月1日起,本措施自2023年5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