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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

  • 索 引 号:
  • 发布机构: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盐田监管局
  • 发布日期:2022-11-29
  • 名 称:关于《盐田区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奖励办法》的政策解读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分类:区规范性文件

关于《盐田区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奖励办法》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11-29

  一、背景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关于深入推进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需进一步加大市场主体培育力度,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更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拓展成长空间,为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动力支持。

  《深圳市深入推进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施方案》和《深圳市“个转企”工作专班关于尽快落实“个转企”奖励政策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各区结合实际,制定不低于全市每户奖励1万元的优惠奖励政策。深圳市“个转企”工作专班对落实“个转企”奖励政策的数量限制、奖励标准、奖励发放、申请条件等问题提出了指导意见。

  为落实上述工作要求,盐田市场监管局研究制定了《盐田区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

  二、目标任务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的部署,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培育和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增强经济增长内生动力的重要组成部分,调动我区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积极性,落实“个转企”各项工作部署,解决“个转企”奖励资金支持,用于扩大“个转企”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帮助企业解决“个转企”方面的问题及度过困难,为升级转型的企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三、主要内容

  《奖励办法》的主要内容共六部分,包括总体要求、奖励条件、奖励标准、奖励程序、监督管理和其他事项。

  (一)总体要求。拟从2022年1月1日起,对盐田区“个转企”,且符合奖励资金条件的,每户企业给予奖励资金1万元。奖励资金在“个转企”后分三次核发,第一年核发4000元,第二年核发3000元,第三年核发3000元。

  (二)奖励条件。针对设立时间于2023年1月1日前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时间为2022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期间的企业进行奖励。对转型后的企业设置十一个申请条件和四个不予奖励的情况。

  (三)奖励标准、奖励程序、监督管理和其他事项。2022年奖励程序自本办法生效后启动,由我局先行按照拟定的奖励条件对2022年已转型的企业进行筛查,预审符合奖励资金申请条件的企业名单,通知企业按照拟定的申请材料和程序提出申请、填报申请表并提交申报材料,我局对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核查,相关单位将审核结果按规定程序公示和发放。2023年-2025年按照拟定的奖励资金申报、审核及审批程序进行。

  四、解决的问题

  个体户由于规模小、业务少,不会花费成本请人来做账。转型为企业后,就需要聘请会计人员做账,一般企业成立之初会选择代理记账公司来做账,经调查,记账公司做账的费用是一个月300元左右。按照税务单位给与的3年过渡期,3年代理记账成本约为1万元。因此给与“个转企”奖励10000元来覆盖做账成本,减轻“个转企”后的企业负担,提升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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