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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

  • 索 引 号:000000-02-2019-111393
  • 发布机构:
  • 发布日期:2019-11-12
  • 名 称:《盐田区律师服务业发展扶持办法》政策解读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分类:区规范性文件

《盐田区律师服务业发展扶持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9-11-12

  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随着特区经济向纵深发展,社会公众法治意识不断提高,辖区居民、企事业单位等对法律服务的需求日益增长,深圳律师服务行业近年来获得了迅速发展,2019年上半年执业律师人数已超过14000人,福田、南山、龙岗等区已出台对律师行业的扶持政策,吸引了更多知名律师事务所落户。

  盐田区因土地面积和人口数量相对较少、地理位置偏僻等诸多不利因素,严重制约了律师服务行业的深入发展。区内律师事务所整体规模偏小、业务范围窄,律师行业与其他各区相比基础比较薄弱、发展相对滞后。目前,盐田区仅有律师事务所6家,执业律师21人,律师及律师事务所数量在全市排名靠后,且仍在逐年减少,流失严重。

  区委、区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在2017年和2019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要完善政策措施,出台律师业发展扶持政策,大力发展律师事务所等生产性服务业,助推产业转型升级。

  为此,区司法局立足盐田区律师服务业发展现状,围绕“择优引进+本地扶持”的目标,着手研究制定《盐田区律师服务业发展扶持办法》(以下简称《扶持办法》)的相关工作,深入调研,在合理吸收我市其他区关于扶持律师行业发展政策措施的基础上,认真研讨了各项扶持措施的必要性、合规性及可操作性,起草形成了《扶持办法》。

  二、制定的必要性

  (一)是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律师工作,高度重视律师队伍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积极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律师工作和律师队伍建设作出重要指示,提出明确要求。制定《扶持办法》,是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对于加强我区律师工作和律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律师在全面依法治区中的重要作用具有重要意义。发挥律师行业作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一部分,与基层政府及其他法律服务群体共同建设法治盐田,更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方面的责任和使命,以法治政府建设提升法治社会建设的水平。

  (二)是深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的现实需要。律师作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的一部分,已成为维护公平正义、服务经济发展、促进社会稳定、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扶持办法》着眼于服务盐田区经济战略,围绕“择优引进+本地扶持”的目标,培育一批规模大、实力强、服务水平高、国际知名、特色鲜明的法律服务机构,为盐田辖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快捷、更周全、更优质、更多元化的法律服务,促进司法公正、社会和谐稳定、经济健康发展,助力提升法治建设水平。

  (三)是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提高民生福祉的重要举措。律师业作为高端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服务经济建设,发挥律师的职能作用和律师队伍的法律人才优势,破解经济运行过程中出现的法律难点,有效排除法律风险。保障法定程序引进和投,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国际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扶持办法》以增强律师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功能为核心,加大律师业发展政策扶持力度,形成与我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法律服务发展格局,为盐田率先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中的示范带头作用,为打造最佳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提升人民群众法治建设获得感。

  三、主要内容及解释说明

  《扶持办法》共有十六条,主要内容及解释说明如下:

  1-2条,阐明了起草目的,明确了适用范围与条件。第3-9条,规定了扶持对象、条件、标准及要求。我区律师事务所数量较少、规模较小,为此,我局以大力引进优秀律师事务所,培育和扶持一批综合业务能力强的规模所和业务特色鲜明的专业所,做强做大我区律师服务业为目的,推出“引进扶持”、“发展扶持”及“经营贡献扶持”三类扶持措施,既有利于吸引优质律师事务所在我区落户,引入良性竞争,又有利于鼓励本土律师事务所稳步发展,做大做强。第10-16条。规定了《扶持办法》执行过程中的监督、管理及负责政策解释的主体和实施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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