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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

  • 索 引 号:000000-02-2018-096800
  • 发布机构:
  • 发布日期:2018-07-06
  • 名 称:《盐田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单位预选库管理实施细则》的政策解读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分类:区规范性文件

《盐田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单位预选库管理实施细则》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8-07-06

  一、起草背景与必要性

  为探索全面市场化的代建制,在我区政府投资代建项目中建立工程质量缺陷保险(IDI)规范,我局于5月底着手编制代建单位预选库管理实施细则,并与区工务局、区住建局等部门进行了座谈交流,征求了区工务局、区前期办、法制办等部门意见。

  建立代建单位预选库的必要性。一是有利于缩短代建单位的招标时限,加快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进度;二是有利于提高代建单位门槛,确保更多优质的代建单位通过招标先行入库;三是有利于培育壮大一批高水平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切实提高政府投资代建项目的建设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

  二、主要内容

  全文包括六章31条款。第一章是总则,明确出台的目的、原则、各部门职责,解释代建单位的定义。第二章是预选库入库原则、条件、入选程序、代建资格有效期。第三章是预选库使用。第四章是预选库监督管理。第五章是法律责任。第六章是附则。

  三、细则出台特点

  一是丰富了代建单位的参与形式。代建库鼓励具有全过程工程咨询能力的综合型咨询机构、房地产企业、房建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企业、设计企业参与政府投资项目的代建管理。

  二是提高了各行业企业的入库标准。预选库的建立广泛征求了各行业上市公司和特级企业的意见,力求高标准选拔上市公司和优秀企业入库。提高了企业申报预选库所需满足的专业资质等级、注册资金、工程业绩、安全生产等要求。

  三是缩短了代建单位的招标时限。代建项目的委托单位可从预选库中直接选取代建单位,选取方式包括直接委托、随机抽签和竞争性谈判,由于预选库内代建单位在入选预选库时已通过严格的审查,故委托单位从预选库中选取代建单位时可仅对具体项目的技术要求等方面进行比选,有效缩短了代建单位招标时限。

  四是鼓励了创新技术单位申报入库。优先选择推荐进入预选库的条件中,不仅考虑申报单位的专业资格、人员配备水平和既往的业绩水平,还鼓励拥有建筑信息模型(BIM)等新型建设管理技术、通过ISO认证的单位申报。

  四、现实意义

  建立代建单位预选库的现实意义。代建单位预选库是新代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施新代建办法的重要配套工作。代建库的建立充分利用我市先行先试的优势,将为全国工程建设模式带来全新的面貌和有益的探索,激发企业的活力和创造力,促进政府和企业合力创造一个新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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