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2-15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盐田区位于深圳东部滨海地区,空间资源紧张,立体绿化作为城市绿化的重要组成,在改善生态环境、丰富园林景观等方面效果显著。因此,制定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立体绿化建设的补贴细则,提升人居生活环境质量,促进盐田区立体绿化事业发展是十分必要的。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绿化条例》及《深圳市立体绿化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各区人民政府(含新区管理机构)负责推进本区域立体绿化发展,制定区域立体绿化配套文件,编制立体绿化实施规划等工作,利用新建和改建既有建筑空间进行立体绿化投资建设的建设经费补贴标准和立体绿化项目的养护经费标准,由各区人民政府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要求具体制定并实施。这些规定,即为《深圳市盐田区立体绿化补贴实施细则(试行,送审稿)》(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制定的依据。
二、制定目标和任务
《实施细则》的制定旨在鼓励我区社会力量参与城市立体绿化建设,提高社会参与立体绿化建设的积极性,填补盐田区关于立体绿化补贴规范性文件的空白,并对鼓励举措予以规范,对成效显著的立体绿化项目进行补贴,进一步促进盐田区立体绿化事业发展,增加城市绿量。
三、主要内容及常见问题解答
(一)关于《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
1.本细则由盐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牵头制定,包括总则、申报条件及补贴标准、申报程序以及附则共四个章节。
2.明确补贴主体。主要为盐田区辖区内由社会组织、企业和个人投资建设的新建建(构)筑物、市政设施的立体绿化超出该建设项目规划审批确定的配套绿化用地面积和绿化率之外实施的,以及改建的建(构)筑物、市政设施的立体绿化项目。对已获包括海绵城市、节能环保、绿色建筑等其他政府补贴的新建、改建项目不纳入建设资金补贴范围。
3.明确补贴标准。参照《深圳市立体绿化实施办法》中的建设资金补贴标准,结合盐田区财力及建设情况,制定符合辖区实际的、切实可行的补贴标准。
4.细化申报条件及程序。细化操作流程及申报材料,从项目备案到结果公示及审定执行,所有流程步骤严格遵循补贴申报程序,杜绝弄虚作假行为发生,增加分等级补贴及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二)常见问题解答
1.什么是花园式屋顶绿化?
答:花园式屋顶绿化是指根据屋顶的承重和防水条件,选择小型乔木、低矮灌木和草坪、地被植物完成屋顶绿化植物的多层组合配置,设置园路、座椅等园林小品,形成特定的游览和休憩活动空间的复杂绿化。
2.什么是简单式屋顶绿化?
答:简单式屋顶绿化是指用低矮小灌木、草坪或地被植物进行屋顶绿化,不设置亭廊等园林小品设施,一般情况下无人员游览和休憩活动空间的简单绿化。
3.建设资金补贴多长时间能发放到位?
答:项目受理并核定补贴金额后,第二年一次性发放。
4.如何理解“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按年度统一受理,并根据年度专项补贴资金总额按比例发放补贴。”?
答:根据区财政下达的年度立体绿化补贴专项资金总额,以不突破资金总额为原则发放补贴。若核定的项目补贴总金额未超年度专项资金总额,则按核定的项目补贴金额发放,若核定的项目补贴总金额超出年度专项资金总额,则按单个项目在核定总金额的占比发放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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