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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

盐田法院“执行暖企”举措助力民营企业渡过疫情难关

来源:盐田法院发布时间:2020-08-05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盐田法院充分发挥执行工作职能,推出多项“执行暖企”举措,助力民营企业尤其是民营中小企业应对疫情渡难关。

  一是对民营企业作为债权人的案件加大执行力度,保障民营企业胜诉权益。认真梳理未结执行案件中涉及民营企业作为债权人的案件,摸清案件底数。积极与被执行人联系,督促其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对于拒不履行的,告知其相应的法律后果。对于已采取冻结、查封措施,积极进行财产变现。对于已扣划到账的案款,第一时间划付,在最短时间内实现民营企业债权。目前共摸排该类案件共10件,涉案金额900余万元,涉及民营企业中小企业8家;已对该类案件采取冻结、查封措施8件,共对800余万元资金实施冻结、扣划,5家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全部实现债权。

  二是多项措施促民营中小企业作为被执行人案件和解,减轻民营中小企业债务负担。疫情发生后,盐田法院第一时间对民营中小企业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进行摸底调查,摸清其经营现状及清偿能力,对于经营能力较强,有履行能力且清偿涉案债务后对企业无影响的,依法强制执行。对于企业出现经营困难或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将导致企业经营困难的,盐田法院主动与申请执行人沟通,组织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企业进行和解。双方能够达成分期履行协议的,将终结执行,让涉案民营中小企业暂时退出强制执行程序。如涉案民营中小企业能够提供执行担保的,积极引导申请执行人申请暂缓执行或撤回执行申请。疫情发生后,盐田法院共促成11件涉及民营中小企业案件达成执行和解,涉案金额1200余万元,帮助11家民营中小企业减轻经营压力。

  三、践行善意执行理念,降低强制执行措施对民营企业生产经营影响。疫情发生后,盐田法院多次在线召开执行工作会议,要求落实上级法院文件精神,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的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对涉案企业的厂房、机械设备、运营车辆等采取查封措施时,采取“活封”办法即允许其在查封期间继续使用,对涉案企业法定代表人慎重适用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强制措施对生产企业经营的影响,帮助其共同渡过疫情难关。截至目前,盐田法院已对42家民营中小企业采取“活封”办法查封涉案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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